如何申请国际专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7 04:04依据《专利法》的规则,我国单位或许个人将其在国内完结的创造创造向外国请求专利的,应当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请求专利后,再提出向外国请求专利的恳求,经审查赞同后,才干向外国请求专利
我国的单位或许个人能够依据我国参与的有关世界条约提出专利世界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依照我国参与的有关世界条约、我国专利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则处理世界专利请求。
向外国请求专利,应当托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指定的涉外专利署理安排处理。
国外专利请求攻略
请求国外专利,我国专利请求人首要需注意以下几个须知:
1 、 有必要首要/一起在我国请求专利 ;
2 、 托付有涉外署理权的署理安排署理;
3 、 供给相关数据。
我国专利请求人向外国请求专利一般有三个途径 :
巴黎条约途径
我国是巴黎条约安排成员国,我国请求人能够在我国请求的基础上,直接向其它巴黎条约成员国提出专利请求;还能够经过区域专利安排(如欧洲专利局、欧亚专利安排、非洲知识产权安排等)提出区域专利请求。经过这种途径,请求人能够依据巴黎条约的“优先权准则”享有在先请求的请求日(关于创造和实用新型请求为 12 个月;关于外观设计请求为 6 个月),在我国请求专利后,有必要在优先权日期截止前依照不同国家的要求预备请求文件,托付当地专利署理安排,递送专利请求。在超越优先权期限之后 , 假如原请求没有揭露 , 仍可请求外国专利 , 但此刻不再享有优先权。
经过双边协议或对等(互利)准则的途径
假如我国请求人期望在巴黎条约成员国以外的国家和区域请求专利,能够依照两边签定的知识产权协议,或对等准则处理。向台湾请求专利就采纳这样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