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1 11:411.基金处理人的概念。基金处理人是担任基金建议建立与运营处理的专业性组织。我国《证券出资基金法》规则,基金处理人由依法建立的基金处理公司担任。
2.基金处理人的资历。基金处理人的首要事务是建议建立基金和处理基金我国《证券出资基金法》规则:“建立基金处理公司,应当具有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处理组织同意:有契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则的规章;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有必要为实缴货币资本;首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运营、证券出资咨询、信任财物处理或许其他金融财物处理的较好的运营成绩和杰出的社会诺言,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载,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获得基金从业资历的人员到达法定人数;有契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安全防范设备和与基金处理事务有关的其他设备;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准则和危险操控准则;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和经国务院同意的国务院证券监督处理组织规则的其他条件。”
3.基金处理人的责任。我国《证券出资基金法》规则:“基金处理人应当实行下列责任:依法征集基金,处理或许托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处理组织确认的其他组织代为处理基金比例的出售、申购、换回和挂号事宜;处理基金存案手续;对所处理的不同基金产业别离处理、别离记账,进行证券出资;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好确认基金收益分配计划,及时向基金比例持有人分配收益;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政会计报告”等。 我国《证券出资基金法》规则:“基金处理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将其固有产业或许别人产业混同于基金产业从事证券出资;不公平地对待其处理的不同基金产业;使用基金产业为基金比例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向基金比例持有人违规许诺收益或许承当丢失;按照法令、行政法规有关规则,由国务院证券监督处理组织规则制止的其他行为。”
4.基金处理人的替换条件。我国《证券出资基金法》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基金处理人责任停止:被依法吊销基金处理资历;被基金比例持有人大会解任;依法闭幕、被依法吊销或许被依法宣告破产;基金合同约好的其他景象。”
5.我国基金处理公司的首要事务范围。目前我国基金处理公司的事务首要包含:证券出资基金的征集与处理、财物处理事务和出资咨询服务;此外,基金处理公司还能够从事企业年金处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出资处理事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