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胡椒粉是否按照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8 16:21

从1994年5月1日起,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已由17%调整为13%。农业产品纳税规模注释(部分)包含:园艺植物是指可供食用的果实,如生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园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归于本货品的纳税规模。各种生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归于本货品的纳税规模。因而,胡椒粉应当依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