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程序的软件版权保护与专利保护的比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7 19:06现在,电子信息职业的很多科技企业,在进行相应的新产品知识产权维护时,均存在一个严峻的知道误区。即:企业的新产品,尤其是触及软件立异的产品,只需有个软件版权挂号证,就足以维护新产品的技能作用了。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采纳何种法令办法来进行技能作用的权益维护,需要以技能作用的具体内容来进行挑选。企业要最大极限地维护自主技能作用,关于各种知识产权维护的法令办法要有满足的了解。本文仅以触及软件立异的新产品的法令维护为例,开始评论一下版权维护与专利维护的异同以及各自的利害。
在这里,首先要了解,假如技能作用只触及计算机程序自身,就其程序自身而言,不管它以何种办法呈现,都归于智力活动的规矩和办法,不归于专利维护的客体。该软件作用只能以版权和技能秘密的办法进行维护。只有当一件触及计算机程序的技能作用是为了处理技能问题,利用了技能手段,并能够发生技能作用时,该技能作用才或许归于给予专利维护的客体。
例如,将一个计算机程序输入公知的计算机,构成一种计算机操控的设备或许计算机操控的出产办法,将计算机程序和计算机硬件作为一个全体,构成用于工业进程操控的出产设备或出产办法,这归于一个技能计划,因而能够成为专利维护的客体。
一般咱们把软件分为作性格软件和功用性软件。作性格软件是指软件中的作性格成分所占比重远远大于功用性的软件著作,如游戏软件、界面东西、智能软件等,此类软件的首创成份首要在于软件的作性格之中。功用性软件是指软件的功用性成分所占比重远远大于作性格的软件,如系统软件、各种东西软件、各种应用软件等,此类软件的首创性在于其完结特定功用的办法进程。咱们一般所说的可专利软件,是指功用性软件。咱们在本文所评论的也仅限于功用性软件。
根据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及专利法的规则,将产品化的功用性软件进行版权维护和专利维护,各有以下好坏:
一、关于版权维护
1、维护门槛比较低,维护目标较为广泛。一般,一个软件只需具有首创性,就具有了取得版权维护的条件。因而,简直一切的软件都能契合版权的维护规范。
2、取得维护的程序简易。软件版权自软件开发完结之日起天然发生,并不需要经法令检查程序而发生。因而,选用版权维护无须请求、批阅,省钱、省时。企业较为了解的软件版权挂号程序,仅仅是取得一个软件版权归属的开始证明文件,并不是软件一切人取得版权维护的必需程序。
3、无法给予软件的技能内容以实质性维护。根据著作权法规则,版权法形式只维护软件的“表达办法”,不维护软件“创造思维”。我国《计算机软件维护法令》第7 条更为明确地规则:“本法令对软件的维护不能扩大到开发软件所用的思维、概念、发现、原理、算法、处理进程和运转办法”。 但是,关于功用性软件而言,其技能价值首要在于软件的功用性要素上。而根据上述法令规则,软件最有价值的构思技巧和技能计划部分反倒在版权维护规模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