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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如何规定股权转让所得税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4 16:21

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的相关规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事务问题的暂行规则〉的告诉》文件规则,股权转让收益或丢失=股权转让价-股权本钱价。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赢利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东留存收益的,股权转让人随转让股权同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归于该股权转让人的出资收益额,不计为股权转让价。
《关于企业股权出资若干所得税问题的告诉》文件规则,企业股权出资转让所得或丢失是指企业因回收、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出资的收入减除股权出资本钱后的余额。企业股权出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交税所得依法交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弥补告诉》文件规则,企业在一般的股权生意中,应按国税发118号有关规则履行。股权转让人应共享的被出资方累计未分配赢利或累计盈利公积应确以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以为股息性质的所得。只要在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照国税发97号的有关规则履行。出资方应共享的被出资方累计未分配赢利和累计盈利公积应确以为出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防止对税后赢利重复纳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核算出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答应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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