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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的实施办法(试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7 12:35
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查询令的实施办法(试行)》的告诉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德县、宿松县人民法院: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查询令的实施办法(试行)》已于2013年7月31日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次全体会议讨论经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行。实行中发现的问题,请逐级陈述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3年8月14日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查询令的实施办法(试行)
(2013年7月3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次全体会议经过)
第一条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律师依法查询搜集依据的效果,保护司法公正,依据《安徽省关于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则》,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查询令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自行查询取证难以取得相关依据时,经请求并获人民法院同意,由人民法院签发给其代理律师向承受查询人搜集相关依据的法律文书。
本办法所称的承受查询人是指查询令载明的须向持令律师供给指定依据的单位或许个人。
第三条持令查询的依据归于请求方当事人供给的依据,需经法定程序检查、核实后,才干作为确认案子现实或许采纳实行办法的依据。
第四条当事人能够在申述、审理、实行阶段请求查询令,请求查询的依据应当与案子待证现实有关联性。
申述阶段,查询令的请求应当在递送申述状及相关依据后提出。请求查询的依据限于诉讼主体资格、统辖等与受理有关的申述依据。
审理阶段,查询令的请求应当在案子受理后,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第二审程序案子,请求查询的依据限于新依据。
实行阶段,查询令的请求应当在实行完结前提出。请求查询的依据限于与被实行人的产业情况和实践实行才能有关的依据。
第五条持令查询的依据包含银行账户、挂号资料、档案资料、财政凭据、权力凭据、出入境记载等书证、电子数据以及视听资料、判定定见和勘验笔录,不包含证人证言等其他依据。
第六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依据,不得请求查询令查询:
(一)触及国家秘密的;
(二)触及个人隐私的;
(三)触及商业秘密的;
(四)其他不宜持令查询的。
触及上述景象的依据,当事人能够提交依据头绪,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询搜集。
第七条请求查询令应当供给下列资料:
(一)请求书;
(二)当事人托付代理律师的授权托付书;
(三)代理律师地点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指使律师函;
(四)代理律师有用的执业证书。
请求书应当载明请求查询依据的称号、证明意图、无法取得依据的原因、承受查询人及依据头绪,并由当事人签字或许盖章。
第八条合议庭、独任法官或许实行法官担任对查询令请求进行检查。
人民法院应当自请求之日起五日内决议是否发放查询令。
人民法院决议发放查询令的,由院长或其授权的副院长签发,并一致编号。决议不发放查询令的,应当奉告请求人。口头奉告的,记入笔录。
第九条查询令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编号;
(二)当事人的名字或许称号;
(三)请求人和承受查询人的名字或许称号;
(四)代理律师的名字、执业证证号、地点律师事务所称号;
(五)向承受查询人查询依据的规模;
(六)查询令的有用期限;
(七)查询令签发日期及院印。
查询令款式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一致拟定。
第十条查询令的有用期限依据查询依据难易程度确认,最长不得超越十五日。
代理律师应当在查询令载明的有用期限届满前查询搜集依据。期限届满,查询令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代理律师持令查询时,应当自动出示查询令和执业证等相关证件。查询取证后,五日内将查询搜集的悉数依据及承受查询人填写的回执提交人民法院。
代理律师因故未运用查询令或许承受查询人未供给依据的,应当在查询令载明的有用期限届满后五日内,将查询令向人民法院缴存入卷。
代理律师持令查询取得的依据及信息,仅限于诉讼意图,不得不妥运用或许走漏。
第十二条代理律师持令查询时,承受查询人核对查询令和相关证件无误后,应当供给查询令所指定的依据。不能当即供给的,应当在收到查询令之日起五日内供给。承受查询人有权回绝供给查询令指定依据以外的其他资料。
承受查询人应当在供给的依据资料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在回执上注明依据资料的称号、页数等,并签名、盖章。
承受查询人不能准时供给依据、无依据供给或许回绝供给查询令指定依据的,应当在查询令回执中注明原因。
第十三条代理律师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人民法院能够在六个月至二年内不再向该律师签发查询令,并能够主张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予以处分或惩戒,构成阻碍民事诉讼的,依法追究相应的职责。
(一)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办法交还查询令或许回执的;
(二)不妥运用、走漏持令取得的依据或许信息的;
(三)假造、变造查询令以及假造、变造、藏匿、消灭持令查询的依据的。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担任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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