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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2 23:08
导游人员计分方法实施年度办理10分制。《导游人员违规告诉单》是违规导游被扣分的凭证,一式三联,一联为查看单位留存,一联告诉其发证单位,一联交违规人。
根据《导游人员办理实施方法》的规则,将导游人员扣分的违规行为概括为27种:
一、扣除10分的行为
1、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
2、诱导或组织旅行者参与黄、赌、毒活动项目的;
3、有殴伤或咒骂旅行者行为的;
4、诈骗、钳制旅行者消费的;
5、未通过年审持续从事导游事务的;
6、因本身原因形成旅行团严重损害和丢失的。
二、扣除8分的行为
1、回绝、躲避查看,或许诈骗查看人员的;
2、私行添加或许削减旅行项目的;
3、私行停止导游活动的;
4、解说中掺杂庸俗、下贱、迷信内容的;
5、未经旅行社派遣私自承包或许以其他任何方法直接承包导游事务的。
三、扣除6分的行为
1、向旅行者兜销物品或购买旅行者物品的;
2、以明示或许暗示的方法向旅行者索要小费的;
3、因本身原因漏接漏送或误接误送旅行团的;
4、解说质量差或不解说的;
5、私自转借导游证供别人运用的;
6、发作严重安全事故不活跃合作有关部门救助的。
四、扣除4分的行为
1、私自带人随团旅行的;
2、无故不随团活动的;
3、在导游活动中未佩戴导游证或未带着计分卡;
4、不尊重旅行者宗教信仰和民族习俗。
五、扣除2分的行为
1、未按规则时刻到岗的;
2、10人以上团队未打招待社社旗的;
3、未带着正规招待方案;
4、接站未出示旅行社标识的;
5、外表、着装不整洁的;
6、解说中吸烟、吃东西的。
导游人员10分分值被扣完后,暂停从事导游事务,须承受旅行行政办理部门的训练,训练查核合格后,方能持续从事导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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