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法不足以自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随想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7 10:46
近年来医患胶葛一向不断,患者对医师动辄暴力相加之类的极点事情屡有发作(上海市乃至为此专门出台了一部《医疗组织治安防备暂行规则》以敷衍这类暴力事情),听得多了,已不觉得是什么新闻了,总归,感觉医患之间似乎一向处于一种一触即发的严重敌对状况中。之所以会呈现这种状况,究其原因,除了医疗卫生职业体系关闭、缺少竞赛、医疗收费高、医风医德遍及下降、红包盛行等众所周知的原因外,原先的《医疗事端处理方法》在对待怎样处理医疗事端的问题上,对患者所作的种种程序及实体方面的不合理的规则亦是致使医疗事端不能得到及时、公平的处理,致使医患对立激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医疗事端处理方法》是国务院于1987年颁布实施的,它在其时的前史条件下关于处理医疗事端胶葛和促进医疗作业的开展起了必定的积极作用。可是,跟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开展以及由于时代前进随同而来的人们权力认识的遍及提高,其自身所固有的缺点越来越明显地凸现出来。归纳地说,其缺点最会集地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该《方法》规则,担任医疗事端判定的组织是各级卫生部分。而众所周知,各级卫生部分正是医疗单位的主管部分,“老子给儿子作判定”,程序设计的不合理直接影响到判定定论的公平性,其定论底子无法令人信服。其二是:关于经判定承认归于医疗事端的,规则的补偿数额太低。尽管假如按民事侵权诉讼来索赔,医疗事端的受害者或许取得数万、十万直至百万元的补偿,但该《方法》规则,按医疗事端处理,受害者却只能得到三千至五千元的补偿!从以上两点咱们能够看出,这部《方法》带有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立法所遍及存在的极稠密的部分立法和职业维护的颜色,在程序和实体上均无法表现公平与正义,在实践中简单激化医患对立,不利于胶葛的处理。因而,近年来这部《方法》一向备受诟病,人大代表也多次呼吁对之予以修正。正是在以上的布景下,经长期的酝酿和评论,在充沛听取社会各界定见的基础上,2002年头,国务院通过了新的《医疗事端处理法令》并于同年4月4日发布,自9月1日起实施。该《法令》发布之初即受到了媒体的亲近重视,新闻界、医疗卫生界、法令界以及社会各界大众对《法令》进行了广泛地评论。归纳这些评论的内容,《法令》与原《方法》比较主要有以下几点前进:1、扩展了医疗事端的内在,取消了原《方法》中的技能事端与职责事端的区分;2、规则不再由各级卫生部分掌管判定而是改由中立的学术组织医学会职责判定,在判定程序方面表现了公平;3、增加了医疗事端补偿;4、规则患者有权复印病历;5、规则关于医疗胶葛实施举证职责倒置等。由于存在以上的这些前进,评论的参加者们均对《法令》予以较高的点评。在这场评论进行得最剧烈的时分,笔者没有参加进去,而是在一旁调查、考虑。由于情绪化很简单使人失掉清醒沉着的脑筋和全面的情绪,并且笔者坚信时刻和实践能查验和证明全部。这场评论很快就完毕了,现在已很少人再提起了,但这部在出台之初就备受表扬并被寄予厚望的《法令》在实践中究竟现已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以及将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在这场评论中,最耐性寻味的便是医疗卫生界的情绪了。在强壮的舆论压力面前,即使是怨气满腹的医疗卫生界也不得不做做秀,由于这部《法令》是如此的适应民意,医疗卫生界怎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呢?可是,在医疗卫生界对外界声称对《法令》的出台表明火热的欢迎以及期望各界大众能更好地监督医疗卫生作业的一起,整个医疗卫生系统内却在紧锣密鼓地研讨怎样应对《法令》的方法。一时刻各省市医疗卫生系统内部就怎样应对《法令》召开了各种形式的讲座、研讨会,各省市医疗卫生系统之间对此也进行了广泛的沟通,医院和卫生部分许多派人出去进修、训练,然后再回来评论、学习,整个医疗卫生系统对《法令》同仇敌慨、表现出空前的联合。当然,评论、学习、沟通这些自身从某种意义上讲也都是正常的,究竟新《法令》与原《方法》有如此多的不同,医疗卫生界需求学习、体会和把握,并且医疗界在如病历书写、保管等诸多方面也的确早该标准了。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新的状况却悄然呈现了:《法令》规则医疗事端改由中立的医学会来判定,但问题是医学会判定将收取包含事端现场的调查取证费、资料费、样本保存费、判定专家劳务费等各种费用,据估计,一般将不会低于一万元(谁负担得起?);许多医师出于防止危险视点考虑,遂采纳“防卫性”医疗情绪,杂乱的手术坚决不做(我国法令并未规则见危不救罪,更何况不做手术是由于“水平不行”,这样无可指责吧);手术必须由患者自己签字,不然不做(医师可不想自己担危险);关于小病也作全面的查看(谁知道伤风会不会得脑瘤呢?横竖全面查看还能够乘机为医院创收呢);病历书写时愈加慎重了,充沛表现了“法令认识”和自我维护认识(由于病历这东西可不能涂抹,如果发作胶葛以后会作为白纸黑字的依据,横竖患者也没有多少医学知识,怎样写他们怎样能知道?仅仅千万不要给自己留下危险);为了防止即使是发作概率极低的过敏和并发症,像青霉素这一类价廉物美的药物不再用了,改用绝不会发作过敏和并发症但价格昂贵的抗生素类药(不怕一万,就怕如果,贵一点没什么要紧的,横竖羊毛出在羊身上嘛)。如此等等,不胜枚举……。一位医师则爽性直接言必有中地向笔者指出,这部《法令》的出台,医院和医师总会有方法敷衍的,实际上终究吃亏的仍是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