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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如何就医看病和结算医药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1 23:57

    参保人员患病可到自己选定的4家定点医疗组织中的任何一家就医,别的,还可到我市的定点中医医疗组织、定点专科医院就诊。急诊病人能够就近到任何一家定点医疗组织就诊。
   门诊就医时,可持“北京市民卡”,用帐户资金或现金与医疗组织直接结算,不必回单位再处理报销手续。参保人员就医后,能够在就诊的医疗组织取药,也可凭经治医师开具的处方在定点药店取药。
   参保人员住院时,除依照住院个人敷衍的份额个人少数预交部分费用外,单位不需再预交住院押金。发作的医疗费用归于个人应担负的,个人能够用个人帐户的资金或现金与医院结算;归于社会统筹基金应付出的费用,由医疗组织与市、区县医疗保险经办组织结算。
   按规则应当归入大额医疗合作资金处理的门诊、急诊和封顶线以上的大额医疗费用,先交所在单位汇总后,由单位到参保地的区、县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组织审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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