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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不配合治疗导致病员死亡该怎么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0 09:39
家族不合作医治导致病员逝世的,是否能够认定为医疗事故?
患者一方不合作的状况首要体现有:延误患者就诊,丧失了最佳医治机遇;患者供给不真实的病况或隐秘病况;回绝或许延迟正确的查看、医治办法的施行;消极地或许过错地履行正确的医嘱。假如确由上述患者一方不合作的状况,然后导致患者不良后果发作的,应不属医疗事故
某女,以禁食的办法进行瘦身,因食物摄人显着缺乏,形成严峻低血钾,呈现全身性肌无力的症状及体征,到医院就诊,给予静脉补钾后,患者症状稍有缓解,经治医师向家族具体交待病况,并要求患者留院调查,但患者家族以为便是吃的少点、身体没劲,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便带着患者回家,这以后患者症状加剧,并呈现昏倒、四肢软瘫,等再次人院,虽经医院活跃的抢救,但患者仍是因低钾血症导致心功能妨碍逝世。是否能够认定为医疗事故?
此例不能认定为是医疗事故。与医疗事故的差异在于,病员及其家族的不合作是形成病员逝世、残废、安排器官损害导致功能妨碍成果的首要原因。此例,首要因为病员家族不同意病员在医院留观,持续医治,病员低血钾的状况因此未能得到及时的纠正和操控,比及再次人院时,病况严峻恶化,已丧失了抢救机遇,引起病员心功能妨碍导致逝世。形成病员逝世发作的首要原因是病员家族不合作医治,所以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也不应当承当医疗事故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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