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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超面积标准的怎么登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9 13:57

宅基地超面积规范的怎么挂号?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则:“乡村乡民一户只能具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的规范。乡村乡民建住所,应当契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运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假如宅基地超支,在对宅基地上的房子不进行改动的情况下,依据《确认土地所有权和运用权的若干规则》第四十五条规则:“一九八二年二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乡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越当地政府规则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能够暂按现有实践运用面积确认团体建造用地运用权”。一起,依照《确认土地所有权和运用权的若干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则:“依照本规则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九条的规则确认乡村居民宅基地团体土地建造用地运用权时,其面积超越当地政府规则规范的,可在土地挂号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越规范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子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从头建造时,按当地政府规则的面积规范从头确认运用权,其超越部分交还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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