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费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5 04:11补缴历年欠费的须按规则补缴个人帐户利息,社保组织关于2001年6月30日前与2001年7月1日后的个人帐户别离记账,在补缴当月为其记载个人帐户本金及利息,并标示其费款所属期,其间所属期为2001年7月1日后部分在补缴当月向省上解。...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企业缴费根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程序是怎样的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补缴历年欠费的须按规则补缴个人帐户利息,社保组织关于2001年6月30日前与2001年7月1日后的个人帐户别离记账,在补缴当月为其记载个人帐户本金及利息,并标示其费款所属期,其间所属期为2001年7月1日后部分在补缴当月向省上解。
(二)2001年6月30日前处理的一次性缴费中,费款所属期为2001年7月1日之后的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则的缴费份额补缴并上解,社保组织为其改记个人帐户,按做实后个人帐户基金进行处理和付出;未足额补缴、上解的,按2001年6月30日前个人帐户处理办法履行。
(三)补缴根本养老保险费基数核定问题。依据鞍劳社字[2002]第39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则,对能确认工资总额的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别离按当年的实发工资总额作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
对无法确认实发工资总额的,关于补缴93年1月-2000年6月30日前所欠的根本养老保险费(包含用人单位和个人部分)缴费基数的核定:
(1)93年1月-95年12月按个人档案92年末的标准工资加上对应年份的各种补助(含老煤粮和独生子女费)作为缴费基数;
(2)96年1月-2001年6月30日仍按自己档案92年末的标准工资加上对应年份的各种补助(含老煤粮和独生子女费)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费基数;
(3)2001年7月1日今后缴费基数按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核算。附鞍山区域历年的各种补助:93年为62.65元、94年为67.65元、95年为70.15元、96年为75.15、97年为75.15元、98年为78.65元、99年为78.65元、2000年为81.65元。
鞍山区域历年的最低工资标准:96年为200元、97年为200元、98年为220元、99年为220元、2000年为290元。对已按核定的缴费基数缴费的,不得再施行增缴和补记个人帐户。
(四)补缴根本养老保险费的利息核算。按对应年度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账利率和个人帐户营运收益率核算。
(五)出具补缴核定单
出具《员工处理补缴养老保险费核定单》,对2001年6月30日前与2001年7月1日后欠缴的保险费要别离填写,上解基金与统筹基金、利息有必要别离记账。
(六)补缴根本养老保险费的申报
参保缴费单位或个人填写《社会保险费纳费申报表》,并注明补缴费款所属日期。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对欠费记载进行核对,核定补缴金额是否正确,待收到企业实践缴费凭据回执后,按规则记载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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