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夫妻财产离婚时如何分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8 09:36
婚姻存续期间未依法和实践获得的与别人一同享有承继权的遗产,离婚协议约好处置无效。日前,永州市道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同离婚后产业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定驳回原告王丙、王丁的诉讼请求。
被告王甲与第三人尹乙在婚姻存续期间生育原告王丙、王丁。1998年10月19日,被告王甲与第三人尹乙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好:“产业归孩子,两边都禁绝优待孩子,两个小孩归男方抚育,由女方每月付出抚育费100元。”后来,两边各自重新组建了婚姻家庭。原告王丙跟从被告日子,王丁跟从第三人日子。
2001年,原告王丙挑选随尹乙日子。2015年,被告王甲与第三人尹乙离婚前所寓居的房子将被拆迁,原告王丙、王丁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甲实行离婚协议约好,判令被告将房子拆迁补偿款由原告享有。另查明,被告王甲所寓居的房子产权系被告爸爸妈妈共有,被告王甲爸爸妈妈逝世后,由兄弟姐妹五人承继。
【法官说法】
法院审理后以为,此案属离婚后产业纠纷。原告建议按被告王甲与第三人尹乙离婚协议约好处置房子,其建议理由的依据与客观事实不相符,法院不予支撑。因原告诉请的房子并非被告与第三人的婚内一同产业,其产权归被告的爸爸妈妈一切,被告爸爸妈妈过世后由被告及兄弟姐妹共有。原告建议的受赠产业不该包含其爸爸妈妈婚姻存续期间未依法和实践获得的与别人一同享有承继权的遗产,即王甲与尹乙离婚前所寓居的房子。
被告王甲与第三人尹乙在婚姻存续期间生育原告王丙、王丁。1998年10月19日,被告王甲与第三人尹乙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好:“产业归孩子,两边都禁绝优待孩子,两个小孩归男方抚育,由女方每月付出抚育费100元。”后来,两边各自重新组建了婚姻家庭。原告王丙跟从被告日子,王丁跟从第三人日子。
2001年,原告王丙挑选随尹乙日子。2015年,被告王甲与第三人尹乙离婚前所寓居的房子将被拆迁,原告王丙、王丁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甲实行离婚协议约好,判令被告将房子拆迁补偿款由原告享有。另查明,被告王甲所寓居的房子产权系被告爸爸妈妈共有,被告王甲爸爸妈妈逝世后,由兄弟姐妹五人承继。
【法官说法】
法院审理后以为,此案属离婚后产业纠纷。原告建议按被告王甲与第三人尹乙离婚协议约好处置房子,其建议理由的依据与客观事实不相符,法院不予支撑。因原告诉请的房子并非被告与第三人的婚内一同产业,其产权归被告的爸爸妈妈一切,被告爸爸妈妈过世后由被告及兄弟姐妹共有。原告建议的受赠产业不该包含其爸爸妈妈婚姻存续期间未依法和实践获得的与别人一同享有承继权的遗产,即王甲与尹乙离婚前所寓居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