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的程序法规范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6 20:11
为整理破产企业的债款债款,维护债款人和债款人的合法权益,破产法应运而生,破产法的发生有利于标准商场经济秩序。那么,破产法的程序法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为我们回答这一问题吧。
破产法的程序法标准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款,而且财物不足以清偿悉数债款或许显着缺少清偿才能的,按照本法规则整理债款。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则景象,或许有显着损失清偿才能或许的,能够按照本法规则进行重整。
第三条 破产案子由债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
第七条 债款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则的景象,能够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宽和或许破产清算请求。
债款人不能清偿到期债款,债款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款人进行重整或许破产清算的请求。
企业法人已闭幕但未清算或许未清算结束,财物不足以清偿债款的,依法负有清算职责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破产清算。
第十条 债款人提出破产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五日内告诉债款人。债款人对请求有贰言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贰言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决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则的景象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决是否受理。
有特殊状况需求延伸前两款规则的裁决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能够延伸十五日。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请求的,应当自裁决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请求人。
债款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决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款人。债款人应当自裁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产业状况阐明、债款清册、债款清册、有关财政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付出和社会保险费用的交纳状况。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裁决不受理破产请求的,应当自裁决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请求人并阐明理由。请求人对裁决不服的,能够自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请求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款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则景象的,能够裁决驳回请求。请求人对裁决不服的,能够自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裁决受理破产请求的,应当一起指定管理人。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决受理破产请求之日起二十五日内告诉已知债款人,并予以布告。
企业之所以会破产,是因为资不抵债,而破产法的程序法标准则由以上提及的条文组成。如有疑问,欢迎到听讼网进行律师咨询。
破产法的程序法标准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款,而且财物不足以清偿悉数债款或许显着缺少清偿才能的,按照本法规则整理债款。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则景象,或许有显着损失清偿才能或许的,能够按照本法规则进行重整。
第三条 破产案子由债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
第七条 债款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则的景象,能够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宽和或许破产清算请求。
债款人不能清偿到期债款,债款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款人进行重整或许破产清算的请求。
企业法人已闭幕但未清算或许未清算结束,财物不足以清偿债款的,依法负有清算职责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破产清算。
第十条 债款人提出破产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五日内告诉债款人。债款人对请求有贰言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贰言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决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则的景象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决是否受理。
有特殊状况需求延伸前两款规则的裁决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能够延伸十五日。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请求的,应当自裁决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请求人。
债款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决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款人。债款人应当自裁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产业状况阐明、债款清册、债款清册、有关财政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付出和社会保险费用的交纳状况。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裁决不受理破产请求的,应当自裁决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请求人并阐明理由。请求人对裁决不服的,能够自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请求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款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则景象的,能够裁决驳回请求。请求人对裁决不服的,能够自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裁决受理破产请求的,应当一起指定管理人。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决受理破产请求之日起二十五日内告诉已知债款人,并予以布告。
企业之所以会破产,是因为资不抵债,而破产法的程序法标准则由以上提及的条文组成。如有疑问,欢迎到听讼网进行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