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公证投诉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1 22:08
公证准则是我国一个非常重要的司法准则,公证后的民事行为或许文书具有很强的法令效力,能够有效地防备胶葛的发作,减轻法院的压力。假如请求人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不作为,那么公证投诉程序是怎么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一、什么是公证
公证是公证安排依据自然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请求,按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令行为、有法令含义的现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准则是国家司法准则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防备胶葛、保护法制、稳固法令次序的一种司法手法。公证安排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 在发作民事争议之前,对法令行为和有法令含义的文书、现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避免胶葛,削减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处理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作民事权益胶葛并由当事人申述之后进行的,其意图是作出判决。
二、公证投诉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四十一条 公证安排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许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正告;情节严重的,对公证安排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能够给予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中止执业的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以诽谤其他公证安排、公证员或许付出回扣、佣钱等不正当手法争揽公证事务的;
(二)违反规则的收费规范收取公证费的;
(三)一起在二个以上公证安排执业的;
(四)从事有酬劳的其他作业的;
(五)为自己及近亲属处理公证或许处理与自己及近亲属有好坏关系的公证的;
(六)按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应当给予处分的其他行为。
依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则,假如公证机关及作业人员在公证过程中呈现违规景象的,当事人能够向当地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三、请求公证的程序
(一)、请求与受理
1、公民,法人请求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请求表。
公证请求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请求人及其署理人的名字、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作业单位、住址等;请求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称号,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名字,职务等;
②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处;
③提交资料的称号、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名字、住址;
④请求的时刻及其它需求阐明的问题。
请求人应在请求表上签名或盖章。请求人填写请求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请求公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历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署理人代为请求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署理权资历(法定署理、指定署理)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言、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产业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资料。
3、契合下列条件的请求,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请求人与请求公证的事项有好坏关系;
②请求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好坏关系人之间对请求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请求公证的事项,归于公证处的事务范围;
④请求公证的事项归于本公证处统辖。对不契合条件的请求,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议,并告诉请求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请求后,应进行分类挂号。挂号事项包含,公证类别(如承继、收养、告贷合平等)、当事人名字(称号)、代表人(署理人)名字、受理日期、承办人、批阅人、办结日期、结案方法、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请求后,应按规则规范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处理交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请求,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议是否减、免。
(二)、检查
1、公证检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请求后,出具公证曾经,对当事人请求处理的公证事项及供给的证明资料进行的调查核实作业。
公证人员有搜集依据的权力和责任,应当经过问询证人,调取书证、依据、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判定等方法、仔细搜集依据。当事人对请求公证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向公证处照实陈说与公证事项有关的现实,并供给相应的资料。
2、公证处应要点检查。
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