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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申请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6 06:09

企业破产请求,包括以下三个内容:
一、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请求
提出破产请求的人,可所以债款人,也可所以债务人,还可所以清算组,但被请求(请求)破产的企业,有必要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如果是全民所有制企业,还有必要有上级主管部门赞同赞同破产的抉择。
提出破产请求,向拟破产的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请求人提出破产请求,有必要契合“企业已无力清偿到期债款的才能,或许股东会赞同破产的抉择等证明资料。”
大路的大路的大路的大路的请求人提出破产请求,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一起提交相关的依据。
大路的大路的大路的大路的二、 人民法院受理请求
人民法院在接到请求人请求破产的请求后,应在七日内对请求人递送的书面请求资料作方式检查和本质检查,以为契合法律规定的破产界定,受理请求,立案处理。
人民法院在检查请求人递送的请求资料时发现资料有误或许资料不合,应告诉请求人在七日内补齐或更正,到期未补齐或更正的,视为撤回请求。
大路的大路的大路的大路的人民法院在受理请求后十日内发布公告,并告诉债款人,在收到债款人递送的债款清册后十日内向债务人宣布告诉。
大路的大路的大路的大路的三、 向人民法院请求债务
债务人接到人民法院的告诉,应当在自收到告诉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请求债务;未收到告诉的债务人自人民法院宣布布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请求债务。
债务人向人民法院请求债务,一起应阐明债务的性质、债务发作的时刻、有无担保等状况。
债务人到期不请求债务,视为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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