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生产者责任起诉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7 22:28
国内前段时刻关于食物安全问题从前一度引起人们的高度留意,产品出产的质量问题与人们的日子休戚相关。那么,产品出产者职责申述状是怎样一回工作呢?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收拾一些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朱某诉某县某烟火鞭炮厂产品出产者职责胶葛案
陕西省某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定书
(2015)太民初字第00169号
原告:朱某,曾用名朱某。
托付代理人:谢某,陕西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托付代理人:李某。特别授权。
被告:某县某烟火鞭炮厂,个人独资企业。注册挂号号:511xxx003750。
投资人:何某。
原告朱某与被告某县某烟火鞭炮厂(以下简称“某烟火厂”)产品出产者职责胶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某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揭露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托付代理人谢某、李某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某烟火厂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结束。
原告朱某申述称,2015年2月18日除夕夜20时许,原告在某县黄柏塬镇黄柏塬村三组自家门前点着烟火,烟火点着后忽然炸筒,将原告炸伤。原告被送往医院住院医治,现伤情很严峻,需求继续医治与二次手术。原告点着的烟火系被告某烟火厂出产,是何能斌从被告处购买后捎给原告的。原告以为被告出产的烟火忽然从旁边面炸管,对原告形成严峻危害,被告产品显着存在缺点,且不契合烟火爆仗安全与质量要求,被告应承当法律职责。原告曾多次联络被告洽谈处理补偿事宜至今未果。现恳求判令:1、被告补偿原告医疗费、住院膳食补助费、后续医治费、养分费、护理费、残疾补偿金、被抚养人日子费、判定费、精力危害抚慰金、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算计203581.76元(当庭添加3581.76元);2、由被告承当本案的悉数诉讼费用。
被告某烟火厂未到庭未进行辩论。
经审理查明,2015年2月18日(除夕夜)20时许,原告在某县黄柏塬镇黄柏塬村三组自家门前点着烟火庆祝节日,榜首箱烟火点着后正常点着,当用卷烟点着第二箱烟火后,原告还未撤离,忽然爆破,将原告面部炸伤。原告被送往某县医院简略处理创伤后,2015年2月19日2时被送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医院(以下简称“解放军三医院”)住院医治,确诊1天,住院33天,首要确诊为:爆仗炸伤,其他确诊:面部烧伤、创伤性牙齿掉落、上颌骨骨折、颧骨骨折、鼻骨骨折,付出门诊费341.44元,住院费48468.20元。2015年3月24日出院医嘱:1、择期门诊行固定义齿修正;2、全休1月,院外继续给与养分神经药物医治;3、留意歇息,防止劳累;住院期间陪护1人;4、留意面部维护,防止磕碰;5、3个月内进软食,加强养分,饭后留意口腔卫生;6、定时复查(1月、3月后);7、坚持愉悦心境,祝早日康复;8、不适随诊。2015年3月24日转入某县医院住院医治6天,首要确诊为上颌骨破坏性骨折内固定术后,付出住院费1694.88元,出院医嘱:1、2周后门诊复查;2、如有状况,请及时就诊。陕西公平司法判定中心于2015年7月1日做出陕公平司鉴所(2015)临鉴字第1466号判定定见:1、朱某颌面部危害归纳评定为八级伤残;2、朱某取除内固定后续医疗费估计为15000元。付出判定费1600元。
另查明,原告点着的烟火外包装注明:“金丝银柳,b级产品,家庭烟火点着专用,组合发数54发,发射高度50m,辐射半径15m,出产者:被告某烟火厂。出产日期:2014年12月1日,保质期3年,出产许可证:(川)yh安许证字(2014)030086号。警示:1、制止手持点着;2、制止酒后点着;3、制止非专业人员点着;3、制止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则的制止点着烟火爆仗的地址着放;5、制止在易燃易爆区域、高层修建物及聚众会集地带点着;6、制止在室内、修建物阳台或修建物顶点着;7、制止点着时发射口对准别人、易燃易爆物质和障碍物;8、制止将产品拆开呈单个或多个筒体点着;9、制止在离修建小于35m的地址着放,制止在离产品小于50m的地带观看。”某县黄柏塬镇黄柏塬村三组何能斌从凤翔县万利纸业有限公司给被告处常年运纸,何能斌从被告处购买了15箱共1950元的烟火,原告拿了2箱,付出何能斌330元,何能斌自己留了3箱,其他分给别的3人。原告朱某长女朱某已满18周岁,二女朱某。原告父亲朱忠成。
上述现实,有原告的陈说,门诊确诊证明、住院病历、患者费用清单、门诊费收据、医疗费收据、司法判定定见书、判定费收款收据、被抚养人常住人口挂号卡、某县黄柏塬镇二郎坝村村委会出具的证明,黄柏塬派出所接处警挂号表、朱某岳父李学贵与何能斌在某县黄柏塬派出所的询问笔录、点着烟火的依据、烟火点着后的相片、被告的注册挂号信息、庭审笔录在卷佐证。
本院以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形成别人人身危害的,产品的出产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当民事职责,补偿受害人相关费用丢失。原告点着的烟火系何能斌从被告处购买后捎给原告,被告某烟火厂系烟火销售者,原告点着的烟火又系被告某烟火厂出产,被告又是出产者。涉案烟火外包装注明b级产品,依据《烟火爆仗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产品分级中规则:b级:由专业点着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阔地址着放、危险性较大的产品;专业点着类产品应运用赤色字体注明“专业点着”的字样,而被告将应由专业人员点着的b级产品在外包装上注明家庭烟火点着专用,将b级产品销售给非专业点着人员,且被告出产的烟火在点着时发作忽然爆破,将原告炸伤的现实存在,不契合《烟火爆仗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则的产品点着不该呈现倒筒、烧筒、散筒、底炸现象的规范。被告某烟火厂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四条榜首款第六项规则“因缺点产品致人危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出产者就法律规则的免责事由承当举证职责”,被告作为出产者,被告对不承当补偿职责的免责事由应承当举证职责,但被告未供给依据证明其产品契合《中或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则的免责事由;一起,被告作为销售者,未供给依据证明原告点着的烟火系出产者、销售者之外的别人存在差错形成原告受伤;故被告某烟火厂应对原告的危害承当补偿职责。
原告朱某的各项费用核定如下:
原告付出解放军三医院门诊费341.44元、住院费48468.20元、某县医院住院费1694.88元,有医院病历、正式结算收据相印证,本院予以支撑。医药费算计50504.52元。解放军三医院的住院费某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稳妥报销7798.5元,某市新农合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直通车报销9975元。某县医院的住院费某市某县新农合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直通车报销679.20元。扣除报销了的费用,原告的医疗费为32051.82元。对医保报销的费用,原告诉称为稳妥补偿,不能革除被告的侵权职责,要求被告全额补偿医疗费的定见,本院不予支撑。
后续医治费15000元,有司法判定定见书为据,本院予以支撑。原告恳求牙齿修正费15000元,判定定见书未进行判定核定,该部分费用也未实践发作,故本院不予支撑。牙齿修正费待实践发作后另行申述。
原告恳求膳食补助费40天*30元/天=1200元,住院天数有住院病历相印证,每天30元契合国家一般人员出差规范,本院予以支撑。
原告恳求养分费1200元(30元/天*40天),养分费应按每天20元核算,原告养分费800元,本院予以支撑。
原告恳求残疾补偿金7932元*20年*30%=47592元,依据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朱某评定为8级伤残的司法判定定见,契合法律规则,本院予以支撑。被抚养人日子费朱忠成7252元/年*13年*30%÷2人=14141.4元,次女朱某7252元/年*8年*30%÷2人=8702.4元,有某县黄柏塬镇二郎坝村村民委员会的证明及被抚养人的户籍挂号卡为证,契合法律规则,本院予以支撑。
原告恳求护理费4800元(120元/天*40天),护理费每天80元,契合某市护工日薪酬规范,原告的护理费为3200元(80元/天*40天)。
原告诉称薪酬规范120元/天,原告恳求误工费:住院:40天*150元=6000元、出院后90天*150元=13500元,原告未向法庭供给继续误工的依据、均匀每天薪酬120元及每天误工150元的依据,证人罗某出庭作证证明其雇佣原告驾驭装载机,但原告未向法庭供给驾驭证等能够证明原告长时刻驾驭装载机的依据与证言相印证,故证人罗某的证言本院不予采信。参照陕西省2014年度乡镇非私营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员工)农林牧渔业均匀薪酬,原告的误工费每日按90元核算,结合原告的伤情及解放军三医院的出院医嘱,全休1月,原告的误工费出院后考虑2个月,原告的误工费为100天*90元/天=9000元。
原告恳求住宿费1000元,未供给住宿费收据,且无依据证明有住宿现实的存在,故本院不予支撑。
交通费,原告虽未供给交通费收据,但原告受伤较重,时刻在除夕夜,且原告居住在某县黄柏塬镇,交通不便,租车契合现实,对原告受伤后从某县黄柏塬到某市解放军三医院裁夺租借车费600元;对原告解放军三医院出院的交通费及去西安市进行判定2次发生的交通费予以支撑,费用均按班车费用核算,裁夺为350元;交通费算计950元。
判定费1600元,因判定现实存在、且有陕西公平司法判定中心的收款收据为证,本院予以支撑。
精力抚慰金,结合原告的伤残等级及原告的受伤部位为面部,归纳考虑,原告精力抚慰金裁夺4000元。
以上费用算计138237.62元。
综上所述,依据《中或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榜首款,《中或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榜首款、第二款榜首项第三项、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则,判定如下:
一、被告某县某烟火鞭炮厂补偿原告朱某各项丢失算计138237.62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恳求。
以上给付金钱,于本判定收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本案受理费折半收取,原告交纳2175元,由原告朱某承当700元,被告某县某烟火鞭炮厂承当1475元。
如未按本判定指定的期限实行金钱给付责任,应当依据《中或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则,加倍付出拖延实行期间的债款利息。
如不服本判定,可在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李某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张某
期望能够帮您处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朱某诉某县某烟火鞭炮厂产品出产者职责胶葛案
陕西省某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定书
(2015)太民初字第00169号
原告:朱某,曾用名朱某。
托付代理人:谢某,陕西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托付代理人:李某。特别授权。
被告:某县某烟火鞭炮厂,个人独资企业。注册挂号号:511xxx003750。
投资人:何某。
原告朱某与被告某县某烟火鞭炮厂(以下简称“某烟火厂”)产品出产者职责胶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某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揭露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托付代理人谢某、李某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某烟火厂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结束。
原告朱某申述称,2015年2月18日除夕夜20时许,原告在某县黄柏塬镇黄柏塬村三组自家门前点着烟火,烟火点着后忽然炸筒,将原告炸伤。原告被送往医院住院医治,现伤情很严峻,需求继续医治与二次手术。原告点着的烟火系被告某烟火厂出产,是何能斌从被告处购买后捎给原告的。原告以为被告出产的烟火忽然从旁边面炸管,对原告形成严峻危害,被告产品显着存在缺点,且不契合烟火爆仗安全与质量要求,被告应承当法律职责。原告曾多次联络被告洽谈处理补偿事宜至今未果。现恳求判令:1、被告补偿原告医疗费、住院膳食补助费、后续医治费、养分费、护理费、残疾补偿金、被抚养人日子费、判定费、精力危害抚慰金、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算计203581.76元(当庭添加3581.76元);2、由被告承当本案的悉数诉讼费用。
被告某烟火厂未到庭未进行辩论。
经审理查明,2015年2月18日(除夕夜)20时许,原告在某县黄柏塬镇黄柏塬村三组自家门前点着烟火庆祝节日,榜首箱烟火点着后正常点着,当用卷烟点着第二箱烟火后,原告还未撤离,忽然爆破,将原告面部炸伤。原告被送往某县医院简略处理创伤后,2015年2月19日2时被送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医院(以下简称“解放军三医院”)住院医治,确诊1天,住院33天,首要确诊为:爆仗炸伤,其他确诊:面部烧伤、创伤性牙齿掉落、上颌骨骨折、颧骨骨折、鼻骨骨折,付出门诊费341.44元,住院费48468.20元。2015年3月24日出院医嘱:1、择期门诊行固定义齿修正;2、全休1月,院外继续给与养分神经药物医治;3、留意歇息,防止劳累;住院期间陪护1人;4、留意面部维护,防止磕碰;5、3个月内进软食,加强养分,饭后留意口腔卫生;6、定时复查(1月、3月后);7、坚持愉悦心境,祝早日康复;8、不适随诊。2015年3月24日转入某县医院住院医治6天,首要确诊为上颌骨破坏性骨折内固定术后,付出住院费1694.88元,出院医嘱:1、2周后门诊复查;2、如有状况,请及时就诊。陕西公平司法判定中心于2015年7月1日做出陕公平司鉴所(2015)临鉴字第1466号判定定见:1、朱某颌面部危害归纳评定为八级伤残;2、朱某取除内固定后续医疗费估计为15000元。付出判定费1600元。
另查明,原告点着的烟火外包装注明:“金丝银柳,b级产品,家庭烟火点着专用,组合发数54发,发射高度50m,辐射半径15m,出产者:被告某烟火厂。出产日期:2014年12月1日,保质期3年,出产许可证:(川)yh安许证字(2014)030086号。警示:1、制止手持点着;2、制止酒后点着;3、制止非专业人员点着;3、制止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则的制止点着烟火爆仗的地址着放;5、制止在易燃易爆区域、高层修建物及聚众会集地带点着;6、制止在室内、修建物阳台或修建物顶点着;7、制止点着时发射口对准别人、易燃易爆物质和障碍物;8、制止将产品拆开呈单个或多个筒体点着;9、制止在离修建小于35m的地址着放,制止在离产品小于50m的地带观看。”某县黄柏塬镇黄柏塬村三组何能斌从凤翔县万利纸业有限公司给被告处常年运纸,何能斌从被告处购买了15箱共1950元的烟火,原告拿了2箱,付出何能斌330元,何能斌自己留了3箱,其他分给别的3人。原告朱某长女朱某已满18周岁,二女朱某。原告父亲朱忠成。
上述现实,有原告的陈说,门诊确诊证明、住院病历、患者费用清单、门诊费收据、医疗费收据、司法判定定见书、判定费收款收据、被抚养人常住人口挂号卡、某县黄柏塬镇二郎坝村村委会出具的证明,黄柏塬派出所接处警挂号表、朱某岳父李学贵与何能斌在某县黄柏塬派出所的询问笔录、点着烟火的依据、烟火点着后的相片、被告的注册挂号信息、庭审笔录在卷佐证。
本院以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形成别人人身危害的,产品的出产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当民事职责,补偿受害人相关费用丢失。原告点着的烟火系何能斌从被告处购买后捎给原告,被告某烟火厂系烟火销售者,原告点着的烟火又系被告某烟火厂出产,被告又是出产者。涉案烟火外包装注明b级产品,依据《烟火爆仗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产品分级中规则:b级:由专业点着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阔地址着放、危险性较大的产品;专业点着类产品应运用赤色字体注明“专业点着”的字样,而被告将应由专业人员点着的b级产品在外包装上注明家庭烟火点着专用,将b级产品销售给非专业点着人员,且被告出产的烟火在点着时发作忽然爆破,将原告炸伤的现实存在,不契合《烟火爆仗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则的产品点着不该呈现倒筒、烧筒、散筒、底炸现象的规范。被告某烟火厂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四条榜首款第六项规则“因缺点产品致人危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出产者就法律规则的免责事由承当举证职责”,被告作为出产者,被告对不承当补偿职责的免责事由应承当举证职责,但被告未供给依据证明其产品契合《中或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则的免责事由;一起,被告作为销售者,未供给依据证明原告点着的烟火系出产者、销售者之外的别人存在差错形成原告受伤;故被告某烟火厂应对原告的危害承当补偿职责。
原告朱某的各项费用核定如下:
原告付出解放军三医院门诊费341.44元、住院费48468.20元、某县医院住院费1694.88元,有医院病历、正式结算收据相印证,本院予以支撑。医药费算计50504.52元。解放军三医院的住院费某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稳妥报销7798.5元,某市新农合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直通车报销9975元。某县医院的住院费某市某县新农合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直通车报销679.20元。扣除报销了的费用,原告的医疗费为32051.82元。对医保报销的费用,原告诉称为稳妥补偿,不能革除被告的侵权职责,要求被告全额补偿医疗费的定见,本院不予支撑。
后续医治费15000元,有司法判定定见书为据,本院予以支撑。原告恳求牙齿修正费15000元,判定定见书未进行判定核定,该部分费用也未实践发作,故本院不予支撑。牙齿修正费待实践发作后另行申述。
原告恳求膳食补助费40天*30元/天=1200元,住院天数有住院病历相印证,每天30元契合国家一般人员出差规范,本院予以支撑。
原告恳求养分费1200元(30元/天*40天),养分费应按每天20元核算,原告养分费800元,本院予以支撑。
原告恳求残疾补偿金7932元*20年*30%=47592元,依据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朱某评定为8级伤残的司法判定定见,契合法律规则,本院予以支撑。被抚养人日子费朱忠成7252元/年*13年*30%÷2人=14141.4元,次女朱某7252元/年*8年*30%÷2人=8702.4元,有某县黄柏塬镇二郎坝村村民委员会的证明及被抚养人的户籍挂号卡为证,契合法律规则,本院予以支撑。
原告恳求护理费4800元(120元/天*40天),护理费每天80元,契合某市护工日薪酬规范,原告的护理费为3200元(80元/天*40天)。
原告诉称薪酬规范120元/天,原告恳求误工费:住院:40天*150元=6000元、出院后90天*150元=13500元,原告未向法庭供给继续误工的依据、均匀每天薪酬120元及每天误工150元的依据,证人罗某出庭作证证明其雇佣原告驾驭装载机,但原告未向法庭供给驾驭证等能够证明原告长时刻驾驭装载机的依据与证言相印证,故证人罗某的证言本院不予采信。参照陕西省2014年度乡镇非私营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员工)农林牧渔业均匀薪酬,原告的误工费每日按90元核算,结合原告的伤情及解放军三医院的出院医嘱,全休1月,原告的误工费出院后考虑2个月,原告的误工费为100天*90元/天=9000元。
原告恳求住宿费1000元,未供给住宿费收据,且无依据证明有住宿现实的存在,故本院不予支撑。
交通费,原告虽未供给交通费收据,但原告受伤较重,时刻在除夕夜,且原告居住在某县黄柏塬镇,交通不便,租车契合现实,对原告受伤后从某县黄柏塬到某市解放军三医院裁夺租借车费600元;对原告解放军三医院出院的交通费及去西安市进行判定2次发生的交通费予以支撑,费用均按班车费用核算,裁夺为350元;交通费算计950元。
判定费1600元,因判定现实存在、且有陕西公平司法判定中心的收款收据为证,本院予以支撑。
精力抚慰金,结合原告的伤残等级及原告的受伤部位为面部,归纳考虑,原告精力抚慰金裁夺4000元。
以上费用算计138237.62元。
综上所述,依据《中或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榜首款,《中或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榜首款、第二款榜首项第三项、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则,判定如下:
一、被告某县某烟火鞭炮厂补偿原告朱某各项丢失算计138237.62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恳求。
以上给付金钱,于本判定收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本案受理费折半收取,原告交纳2175元,由原告朱某承当700元,被告某县某烟火鞭炮厂承当1475元。
如未按本判定指定的期限实行金钱给付责任,应当依据《中或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则,加倍付出拖延实行期间的债款利息。
如不服本判定,可在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李某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张某
期望能够帮您处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