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被注销婚姻无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8 15:54
婚姻联系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法令联系,而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则,契合条件的男女处理成婚登记后,就会构成合法的夫妻联系,适用婚姻法的办理,那么户口被刊出婚姻是不是无效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户口被刊出婚姻无效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则,户口被吊销并不是婚姻无效的景象,婚姻无效的景象包含重婚的、有制止成婚的亲属联系的、未到法定婚龄的等。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制止成婚的亲属联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好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钳制成婚】因钳制成婚的,受钳制的一方能够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恳求吊销该婚姻。受钳制的一方吊销婚姻的恳求,应当自成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恳求吊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无效婚姻的法令结果的溯及力
1、有溯及力
有溯及力便是指无效婚姻当事人之间的婚姻联系因无效事由自始无效,两边之间没有夫妻权利义务联系,所生的子女均为非婚生子女。
2、无溯及力
无溯及力是指无效婚姻在宣告无效之前仍是具有效能的婚姻,在被宣告无效那一天起打后,两边当事人之间就无婚姻联系,可是,其子女是归于婚生仍是非婚生没明确规则,笔者以为,在宣告无效之前所生的子女应该为婚生子女,在宣告无效之后承认所生的子女为两边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也应该为婚生子女。
3、有部分溯及力
有部分溯及力要分两种状况来剖析,第一种状况为当事人在片面上为好心,也便是两边在成婚时契合法定要件,而且两边也知道互相都契合成婚的法定要件,这种婚姻在宣告无效后,不发生溯及力。第二种状况为当事人在片面上为歹意,也便是两边在成婚时不契合成婚要件,可是两边明知道自己不契合成婚要件仍是要成婚,这种婚姻在宣告无效后,发生溯及力,可是两边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不论有无溯及力都应该为其婚生子女。现在大多数国家都是选用此种形式。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则,户口被吊销并不是婚姻无效的景象,婚姻无效的景象包含重婚的、有制止成婚的亲属联系的、未到法定婚龄的等。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户口被刊出婚姻无效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则,户口被吊销并不是婚姻无效的景象,婚姻无效的景象包含重婚的、有制止成婚的亲属联系的、未到法定婚龄的等。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制止成婚的亲属联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好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钳制成婚】因钳制成婚的,受钳制的一方能够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恳求吊销该婚姻。受钳制的一方吊销婚姻的恳求,应当自成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恳求吊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无效婚姻的法令结果的溯及力
1、有溯及力
有溯及力便是指无效婚姻当事人之间的婚姻联系因无效事由自始无效,两边之间没有夫妻权利义务联系,所生的子女均为非婚生子女。
2、无溯及力
无溯及力是指无效婚姻在宣告无效之前仍是具有效能的婚姻,在被宣告无效那一天起打后,两边当事人之间就无婚姻联系,可是,其子女是归于婚生仍是非婚生没明确规则,笔者以为,在宣告无效之前所生的子女应该为婚生子女,在宣告无效之后承认所生的子女为两边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也应该为婚生子女。
3、有部分溯及力
有部分溯及力要分两种状况来剖析,第一种状况为当事人在片面上为好心,也便是两边在成婚时契合法定要件,而且两边也知道互相都契合成婚的法定要件,这种婚姻在宣告无效后,不发生溯及力。第二种状况为当事人在片面上为歹意,也便是两边在成婚时不契合成婚要件,可是两边明知道自己不契合成婚要件仍是要成婚,这种婚姻在宣告无效后,发生溯及力,可是两边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不论有无溯及力都应该为其婚生子女。现在大多数国家都是选用此种形式。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则,户口被吊销并不是婚姻无效的景象,婚姻无效的景象包含重婚的、有制止成婚的亲属联系的、未到法定婚龄的等。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