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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参保对象是哪些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8 13:34

以下目标不属于居民医保参保目标:已参与本市乡镇员工根本医保、自由职业人员根本医保、小乡镇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外来人员归纳稳妥以及在收取赋闲金期间的赋闲人员、在沪武士的爱人及其子女(没有报入本市乡镇户籍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持有...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居民医保参保目标是哪些人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1.以下目标不属于居民医保参保目标:
已参与本市乡镇员工根本医保、自由职业人员根本医保、小乡镇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外来人员归纳稳妥以及在收取赋闲金期间的赋闲人员、在沪武士的爱人及其子女(没有报入本市乡镇户籍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持有《B类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在外)、异地安顿回沪久居,享用当地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老干部。
已参与市民社区医疗合作帮困方案的人员不再重复参与居民医保。
2.除上述目标上述目标外,契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能够参与居民医保:
⑴具有本市乡镇户籍,年纪超越18周岁的人员,详细包含:未收取赋闲稳妥金的赋闲人员;未归入本市大学生医疗保障现在仍在本市各类成人高校就读的本市乡镇户籍的在册学生;具有本市乡镇户籍,在本市各类高级院校、科研院所承受非一般高级学历教育的的人员;本市非农“团体户口”人员中的无医疗保障人员;本市乡镇户籍,在国外读书的学生;本市“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且转为本市乡镇户籍的人员;本市乡镇户籍“袋袋户口”人员;缓刑、保外就医、假释人员;征地养老人员以及直接归入居保的乡镇高龄老人和乡镇重残人员。
⑵中小学生和婴幼儿,详细包含:
①具有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人员,其间包含:具有本市户籍的“外来媳妇(女婿)”的婚前子女或离婚后归其抚育的子女;本市户籍在外省市或国外就读的学生;辅读校园的在册、在籍学生;具有本市户籍的18至20周岁的在各类中等校园就读的在册在籍学生(包含20周岁以上);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许仍在进行大病医疗的停学人员;在本市就读和在外省市就读的复读生。
获得本市户籍的现实抚育、方案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儿童以及契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借读生也可参与居民医保。
②本市引进人才的子女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包含持《B类居住证》人员子女)的18周岁以下人员以及18至20周岁的各类中等校园在册在籍学生。
③本市户籍人员与本市乡镇“团体户口”人员的外省市户籍子女,已在本市就读没有报入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④本市中学开设的西藏班、新疆班学生及在中学插班的西藏高中生。
⑶本市各类高级院校、科研院所中承受一般高级教育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
⑷其他人员:
①本市发动分配援助外地建造的支内(支疆)、知青及其外省市籍爱人中,在外地处理退休(职)手续,已报入本市户籍,且医疗保障未执行的人员;
②本市乡镇户籍人员的外省市籍爱人,暂未报入本市乡镇户籍,且无医疗保障的人员;
③本市引进人才的爱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无医疗保障的人员以及直接归入居保的本市户籍员工晚年遗属。
④本市乡镇“团体户口”人员的外省籍爱人,暂未报入本市乡镇户籍,且无医疗保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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