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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工伤认定申请怎么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2 14:46
员工受了工伤之后肯定是期望能够得到相关的工伤保险理赔,可是有些企业并没有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所以员工请求工伤确定也没有用,企业就会许诺补偿要求员工吊销请求。那么,撤回工伤确定请求怎么做?今日听讼网小编为你具体介绍相关常识。
一、撤回工伤确定请求怎么做
关于还未得出确定成果的工伤确定请求,能够由请求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作局提交撤回工伤确定的请求,然后停止劳作局的工伤确定程序。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则,工伤确定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或员工个人的请求而发动的,劳作局不自动进行工伤确定,依据意思自治准则,假如两边现已就工伤待遇事宜协商一致,能够向劳作局撤回要求确定工伤的请求。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员工发作事端损伤或许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赞同,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伸。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则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的,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
二、工伤确定方法
第三条员工发作事端损伤或许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赞同,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伸。
依照前款规则应当向省级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的,依据属地准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提出。
第四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则的期限内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的,受损伤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按本方法第三条规则提出工伤确定请求。
第十九条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议不服或许对工伤确定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
撤回工伤确定请求中出现问题或有不明白部分,或撤回工伤请求后有丢失,请您都来听讼网问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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