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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办公室是否有权力制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1 11:53
拆迁办公室是否有权利拟定拆迁补偿规范和安顿计划?下面请看听讼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欢迎阅览了解!。。
谁有权拟定拆迁补偿规范和安顿计划
依据法令规则:无论是团体土地上的房子拆迁仍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子拆迁,拆迁办公室都无权拟定房子拆迁补偿规范和安顿补偿计划。
《国有土地房子征收与补偿法令》第10条规则:“房子征收部分拟定征收补偿计划,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有关部分对征收补偿计划进行证明并予以发布,寻求大众定见。寻求定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土地管理法施行法令》第25条第3款明确规则:“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分依据经同意的征收土地计划,会同有关部分拟定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布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和农人的定见。征地补偿、安顿计划报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安排施行”。
可见,除了疆土部分和房子征收部分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拟定拆迁补偿规范和安顿补偿计划。
以上便是听讼小编为我们收拾的有关拆迁办公室是否有权利拟定拆迁补偿规范和安顿计划的常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能够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或许直接托付听讼网律师帮您脱节法令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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