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票据能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4 20:44现在,各大单位正在运用的财务收据分别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政府性基金收据、国有资源(财物)收入收据、罚没收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捐献收据、医疗收据、社会团体会费收据、资金来往结算收据和其他财务收据。其间,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来往结算收据,对交税人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中影响较大。在实务中咱们发现,许多交税人获得过《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来往结算收据》(以下简称资金来往结算收据),但却因为对该类收据短少了解而导致了不必要的交税危险。
财务收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办理或许服务功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安排依法征收政府非税收入或许从事有关财务活动,向公民、法人及其他安排开具的凭证。财务收据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务、审计等部分进行监督查看的重要依据。
今年年初,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收据办理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办理监督,防治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分摊行为,财务部拟定下发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来往结算收据运用办理暂行办法》,规则自2010年7月1日起,行政事业单位发作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来往结算等经济活动时,需开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来往结算收据,以防治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分摊行为。
而近来,财务部又下发《关于中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来往结算收据运用办理等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综[2010]53号),规则从2010年秋季入学开端,中心直属高等院校收取膏火、住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时,应严厉依照财务从属联系,运用《中心高等学校专用收费收据》;收取教材费、体检费等代收费时,一概不得再运用《中心高等学校专用收费收据》,而应严厉按规则运用《中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来往结算收据》;向学生供给自愿有偿服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应严厉按规则运用税务发票;承受社会捐献金钱,应按规则向捐献方出具《公益性单位接纳捐献一致收据》。
那么,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来往结算收据与咱们了解的“发票”有何不同?它在什么景象下才干获得?它能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以下内容能够协助咱们处理这些疑问。
一、收据效果不同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来往结算收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办理公共事务功能的其他安排机构发作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来往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凭证。
而发票是在购销产品,供给或许承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运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资金来往结算收据分别由财务部或省级财务部分一致印制,并套印全国一致款式的财务收据监制章。
二、印制单位有别
资金来往结算收据分别由财务部或省级财务部分一致印制,并套印全国一致款式的财务收据监制章。
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并有防伪标识。
三、开具规模各异
资金来往结算收据开具规模限定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来往结算收据运用办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则规模之内,即下列行为,能够运用资金来往结算收据:
(一)行政事业单位暂收金钱。由行政事业单位暂时收取,在经济活动完毕后需退复原付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金钱,如押金、定金、保证金及其他暂时收取的各种金钱等。
(二)行政事业单位代收金钱。由行政事业单位代为收取,在经济活动完毕后需交给其他收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金钱,如代收教材费、体检费、水电费、供暖费、电话费等。
(三)单位内部各部分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作的其他资金来往且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金钱。
(四)财务部分确定的不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其他资金来往行为。
而发票开具规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办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产品,供给或许承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运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四、制止运用事项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来往结算收据运用办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则:下列行为,不得运用资金来往结算收据:
“(一)行政事业单位依照自愿有偿的准则供给下列服务,其收费归于运营服务性收费,应当依法运用税务发票,不得运用资金来往结算收据。
1.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收费;
2.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部分规章规则强制进行的训练事务以外,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参与训练、会议的收费;
3.安排短期出国训练,为来华作业的外国人员供给境内服务等收取的国际交流服务费;
4.安排展览、展销会收取的展位费等服务费;
5.兴办刊物、出书书本并向订货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
6.展开表演活动,供给录音录像服务收取的费用;
7.复印费、打字费、资料费;
8.其他运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经过上述内容的比照,能够得出这样定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来往收据作为单位之间发作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来往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凭证,不可能构成交税人生产运营中成本费用事项,所以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