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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的含义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7 22:28
摘要:关于普通人来说,终身很少有时机会去法院参与审判,所以许多人当遇到需求法院判决的工作时,往往会由于短少法令常识而做许多无用功,特别是在行政诉讼的地域统辖上,今日听讼网小编便为您具体的解说其间种种。
行政诉讼的地域统辖的意义是什么
首要,咱们要理解什么叫做行政诉讼的地域办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则:行政案子由开始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经复议的案子,也能够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这儿需求留意的问题是:
一般地域统辖适用于没有法定特别要素的一般行政案子。假如一个案子兼具两种性质,应当优先适用特别地域统辖规则。例如,复议机关改动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动产案子,在统辖上应适用有关不动产的特别统辖规则。
一般地域统辖采取了“原告就被告”准则。行政案子准则上:由开始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统辖,这是为了:
(1)便当当事人诉讼。
(2)便于法院告诉、调查取证与履行。
(3)尊重法规、规章及其他标准性文件效能的区域性;由被告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统辖,能确保行政机关的根据与审判机关检查的根据的一致性,避免呈现区域标准抵触。
(4)避免滥诉。
复议机关保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子,仍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统辖。在这种状况下,复议决议是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简略重复,检查的客体实际上仍然是原具体行政行为。
复议机关改动了原具体行政行为,能够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统辖,也能够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统辖,这归于一起统辖的一种景象。复议机关改动具体行政行为意味着原行政行为失掉效能,作出了一个新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诉法解说》第7条规则,所谓“复议决议改动原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如下景象之一:
(1)复议决议改动原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首要现实和根据的。所谓首要现实,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定构成要件现实,首要根据则是证明构成要件现实的根据。在这儿.“改动”包含弥补、代替、互换以及推理进程改动、从头确定等景象。
(2)改动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标准根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所谓“改动”,包含添加、削减、调整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令条款,或许作出了新的解说,或许改动案子的定性。
(3)吊销、部分吊销或许改动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复议决议不管是否改动原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现实和所适用的根据,只需终究在处理结果改动原具体行政行为,就应当适用该条款规则的诉讼统辖。处理结果的改动有吊销、部分吊销、改动等方式。
以上便是行政诉讼的地域办理的基本概念和内容。当然,关于这个概念也有许多的衍生内容,比方,行政诉讼统辖的规模和条件是什么,行政诉讼裁决统辖的状况有哪些,行政诉讼地域统辖有哪些,关于行政诉讼的级别统辖有何规则,等等。假如您对以上内容还有什么不解之处能够到听讼网进行具体的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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