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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今后能开的证明有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4 22:59

居委会往后能开的证明有什么?
往后,市民到社区居委会盖章开具的“证明”事项,将仅限15项,与曩昔比较,社区居委会的“证明使命”削减90%以上,腾出手的居委会能把更多的精力放到社区自治服务上。
若仍有需求出具证明,则需求依照《北京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便利底层大众就事创业工作方案》规则处理,即凡归于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事项或应由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调查核实的事项,不得要求请求人供给证明资料。
社区居委会担任开具的15类证明
1、 居民在社区寓居证明(含异地享用社保、搬迁户籍等)
2、 出具住所专项修理资金工程证明
3、 为中小学生参与社区实践活动出具证明
4、 为请求各类救助、帮助、补助的困难家庭出具经济困难证明
5、 法律文书留置送达证明
6、 为无档案人员处理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证明
7、 妇女、儿童救助家庭困难证明
8、 处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9、 为社区无档案违法生育目标出具收入情况证明
10、 应征新兵入伍政审判定定见
11、 出具拔刀相助证明资料
12、 将住所改为经营性用房证明
13、 为长时间卧床参保患者出具亲朋代购药品托付证明和长时间卧床证明
14、 约束民事行为才能或无民事行为才能证明、监护联系证明、近亲属联系证明、逝世证明
15、 出具收养人托付证明,收养人有无子女和抚育教育被收养人的才能等情况的证明,生爸爸妈妈有特别困难证明,收养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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