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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查合同要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6 10:08
公司的合同如涉及到金钱的话,往往还会由财政进行检查,看看这份合同的金钱是否规范,关于公司的开展是否有利等等。财政不是律师身世,检查合同天然没有那么专业,捉住关键很重要,下面西藏律师为你介绍财政检查合同关键。
合同多种多样,就公司运营中的重要性而言,有买卖合同、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劳动合同、告贷合同、出资合同、产权股权转让合同、技能合同、运送合同等等,其间,日常发作最为频频的是“买卖合同”。
(一)对合同实行才能的评价。一般来说,管帐人员并没有责任去进行合同实行才能方面的查询的,但应对已查询状况应进行复核,包含对各种公司证件复印件的核实及其他办法的复核,如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等
其间,对公司经济实力、生产才能、供货才能、付款才能等,应作大致的评价。
(二)对合同条款文字表述的审理。合同条款文字表述的审理,虽非管帐人员的责任,但也要进行审理。合同条款的文字表述要求十分谨慎,一般来说,格局文本的合同是饱经沧桑的规范格局,无需进行审理,但非格局合同文本要进行斟词酌句的修订,要对经济行为用精确的文字表述。如,“定金”与“订金”的差异,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令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实行而自愿约好的一种担保方法。如在产品房买卖中,买家实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许回收;若买家不实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展商不实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担保法》还规则:定金应以书面方法约好,不得超越主合同规范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方法对定金作了约好并实践付出了定金,即发生相应的法令结果。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令概念,实践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标的的所有权搬运后,悉数价款减订金的余额实践便是管帐概念上的“应付账款”的余额。订金是当事人的一种付出手法,并不具有担保性质。
(三)标的的数量、质量条款的审理
购进合同中,标的物的购进数量、进货时刻、质量规范要仔细审理。一是查阅所购标的物当时的库存量是多少,是否急需购进或存量较大暂不需购进;二是标的物入库查验的时刻能否确保生产运营时刻进展;三是质量查验的规范及查验办法、质量确保责任及质量确保金的收取和返仍是否有失公允。出售合同中,要检查供货时刻是否能够保证,库存标的物能否满意供给,质量等级能否到达客户要求。
(四)金钱收付结算条款的审理,合同中金钱的金钱收付结算条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是财政人员有必要审理的关键内容。
1、出售合同的收款结算应留意根据客户巨细及其信誉评级来判别收款条款合理性。信誉杰出的大客户赊销额度的能够恰当大些,怎么把握这个额度,要根据以往的信誉资料及现阶段的客户的实践开展趋势来决断。信誉一般的客户要恰当操控赊销份额。信誉差的客户应坚持款到发货的条款。
2、收购合同的付款办法要尽量采纳赊购或货到查验合格后分期付款的准则。当然,合同两边的利益是相悖的,怎么商洽,力排众议那是另一个问题,但财政人员应对此进行评判审理其合理性,非紧俏物资的现款收购,财政人员有权对此提出疑议,并要求阐明解说,这是财政管理对合同评定时应实行的责任。
3、工程施工合同付出条款的审理主要是对按进展付款条款的审理。例如,进展付款不超越合同总价款的80%与实践实行金额的80%的低者,付出工程价款时扣5%的质保金,在工程查验交给三年后付出。严重工程确需预付备料款,预付款的金额不得超越预算的10%,预付款超越XX万元的应当供给履约担保。
4、金钱收付结算一般状况下不要采纳现金结算办法,要经过银行划款。收款人有必要是合同中的签约供货人。特别状况下的收付款款结算还包含:易货买卖,要留意公允价值怎么确认;承兑汇票,要留意承兑期限,一般来说,挨近到期日的承兑汇票对收款方有利,收款条款不得承受商业承兑汇票;托付第三方收款、付款,合同条款中有必要清晰,且有债权人、债务人的授权签章或独自签定三方协议。
(五)运费结算条款的审理买卖合同的运费条款有必要清晰,除非购货方自己运送。审理合同该条款时应留意:清晰运费由谁承当,怎么付出,运费发票的开具。实践工作中,大都供货人在托付第三者(承运人,多为单个)处理运送事宜,由此发生了两种状况:一是合同未清晰运费由谁承当,购进方付出了运费,但承运人不能供给运费发票,二是付出运费的金额缺少根据。在审理此条款时要特别留意。
(六)发票的开具与获得条款的审理发票是在购销产品、供给劳务、承受服务或其他运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凭据,但凡公司之间签定的经济合同,发票开具与收取是有必要注明的条款。
一般状况下,财政部门审理与发票相关的条款时应留意以下几点:
购进合同,一是销货方有必要供给的合法有用的发票,
二是销货方供给发票的时刻要清晰规则,一般不该晚于查验入库的时刻或第一次付款的时刻,
三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要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是要清晰开具发票品种、发票称号、开票办法。
出售合同,一是要清晰开票时刻,二是要清晰开票品种,如,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财政部门在进行合同评定时,对争议条款的处理。有时,公司多部门对合同进行评定时存在争议,财政部门对单个条款存在不同观点,但仍未进行修正,财政人员应不签字或提请复议,仍按本来的条款履行且因而发生公司丢失的,财政人员不承当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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