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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股东检查权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4 17:04
股东有权全面、及时、精确、有用地了解公司在运营管理上的信息,这样股东才或许有用维护自己的权益,才干知道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能够说,股东的知情权是股东其他权力得以切实落实的条件,是股东监督公司运营的重要手法。
法令对股东查看权是怎么规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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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知情权包含多方面的内容,在不同的国家也有不同的具体规则,如上述质询权就归于股东知情权的规模。除此之外,股东的知情权首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股东对公司的重要事项有被奉告及布告的权力,公司首要要向股东奉告公司各个方面的重要事项。
股东对公司重要文件有查阅及仿制权。公司重要文件首要指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大会会议记载、公司董事等高档管理人员的个人资料、公司财政会计文件等。对公司财政会计文件的奉告和查阅是股东了解公司运营管理状况的重要手法和重要权力,如我国《公司法》第97条规则,股东有权查阅财政会计陈述;第165条规则,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则的期限将财政会计陈述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政会计陈述应当在举行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曾经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以征集方法建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有必要布告其财政会计陈述。其他国家的公司法也有相似的规则,答应股东查阅公司的财政会计陈述,而且将查阅的规模扩展至与公司财政会计陈述相关的其他文件,如董事会的陈述、监事会或监察人的陈述。
各国法令大都明文规则股东除有权查阅公司重要财政会计文件外,还能够查阅并仿制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和记载、股东名册、公司董事等高档管理人员的个人资料等重要文件。我国《公司法》第97条也规则,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载。不过,《公司法》的这项规则依然非常笼统和归纳,答应股东查阅和仿制的公司重要文件的规模也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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