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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8 23:40

三门峡住宅公积金告贷目标和条件
住宅公积金告贷的目标是正常缴存住宅公积金且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的自然人。在其购买自住住宅并具有下列条件者,可请求公积金告贷。
(一)具有本市常住乡镇户口或有用居留身份;
(二)员工及其所在单位接连准时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满1年,(即单位为员工汇缴累计满12次);对单位新分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高档技术人员和戎行转业、退伍军人,属财务全供单位的,只需所在单位按规则正常接连、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并为其自己开立了个人住宅公积金存款账户(账户余额不能为零),在请求住宅公积金告贷时能够不受缴存1年时刻的约束;
(三)有安稳的工作和经济收入,信誉杰出,有归还告贷本息的才能;
(四)具有依法签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五)具有售房单位出具的不低于所购住宅悉数价款的30%自筹资金;
(六)赞同依照中心认可的担保方法进行担保;
(七)契合中心和承办银行规则的其他条件。
具有直系亲属的告贷人一起出资购买住宅的,能够一起请求一笔告贷。
一起请求告贷的告贷仅为告贷人及爱人与一名子女(可含爱人)或爸爸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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