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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涉日离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30 22:29
以下材料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驻日本大使馆,材料经本站收拾汇编而成:
一、在我国大使馆处理离婚手续的有必要是在我国驻日本大使馆挂号成婚的夫妻。夫妻两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育、产业债款等达到一致定见的,两边有必要一同亲自到大使馆挂号离婚。
二、在日本市或区役所处理离婚手续。在我国国内成婚,且两边当事人均居住在日本自愿离婚,在日本市役所或区役所(相当于我国的婚姻挂号机关民政部)处理离婚手续。在日本市役所或区役所挂号成婚的离婚当事人,可在居住地日本市役所或区役所处理离婚手续,也可向日本家庭裁判所(有点象我国底层法院的民庭)提出离婚诉讼。
三、日本政府出具的离婚文书日需要到我国运用,需在我国驻日大使馆处理认证手续。
四、有必要在我国国内处理离婚手续的状况1、在我国国内挂号成婚的两边,如自愿离婚须亲自到国内原成婚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手续。2、两边当事人中一方或两边因故不能亲自到国内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手续的,或两边对离婚有争议的,可托付国内亲朋、律师作为代理人向成婚挂号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托付人可到我国使、领馆处理离婚托付书公证。3、离婚托付书怎么处理?A、离婚当事人的我国护照及复印件B、填写《授权托付书》填写《授权托付书》时要在领事官面前签字并填写当天日期。C、填写《离婚定见书》,注明对产业切割、子女抚育的书面定见。D、供给《成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原件和复印件。E、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F、本站律师主张把《民事起诉状》和《民事答辩状》一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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