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花足球俱乐部诉特雷通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名称权纠纷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5 05:39
原告:上海申花足球沙龙。住所地:上海市东江湾路444号。法定代表人:郁知非,该沙龙总经理。托付代理人:刘宣,上海市龙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特雷通交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延安西路1590号5楼B室。法定代表人:李曦萌,该公司董事长。托付代理人:赵跃生、周韦,上海市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上海申花足球沙龙(以下简称申花沙龙)因与被告上海特雷通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雷通公司)发作危害称号权胶葛,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原告申花沙龙诉称:原告作为一家全国闻名的足球沙龙,凭仗自己的形象、称号、荣誉称号等无形资产赖以生存。经有关部门评价,原告的商誉价值达113800万元。其他单位在运用原告称号、形象和荣誉称号进行广告宣扬时,原告从每项协作获取的收入均不低于30万元。被告于1999年3月22日、3月25日、4月2日在《新民体育报》上刊发商业广告,在广告中私行运用原告的称号和荣誉称号宣扬其产品。原告向被告屡次交涉未果,故申述。恳求判令被告当即中止危害,揭露赔礼道歉,并补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原告提交了如下证明:1、1999年3月22日、3月25日、4月2日的《新民体育报》第五版上被告所做的广告。2、上海市虹口足球场、上海邦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证明,证明上海市申花足球沙龙总部办公地于1999年4月16日从上海市欧阳路678号搬迁至上海市东江湾路444号虹口足球场。3、上海市足球协会的证明,证明1999年足球甲A联赛,申花足球沙龙的主赛场搬迁至虹口足球场,搬迁时刻是1999年3月21日。4、1999年3月12日被告与上海海联广告有限公司签定的广告合约,证明该广告系被告托付广告公司制造,以及广告运用的次数、运用前言称号和广告总价。5、上海市龙光律师事务所于1999年4月20日发给被告的公函,证明原告与被告交涉的状况。被告特雷通公司辩称:被告在广告中仅陈说了申花足球队曾获甲A冠军和比赛场地搬迁这一现实,没有盗用、冒充申花沙龙的称号,没有贬损其声誉,没有给原告形成经济损失,相反在客观上还扩展了原告的影响。此类广告我公司做过屡次,其他公司也做过,都没有危害成果,不构成危害称号权。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恳求。被告提交了如下证明:1、上海海联广告有限公司的证明,证明其为上海《新民体育报》广告总代理,按合同约好,被告的广告要刊登两次,因一次是错刊,故前后呈现三次广告。2、上海比加广告有限公司与被告的广告合约,证明被告在1999年甲A足球比赛时刻做过屡次产品广告,与足球有必定的联络。3、剪报若干份,证明在商业广告中运用其他单位称号的案例许多。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经审查,确认了以下现实:原告申花沙龙系社团法人,上海申花足球队是其部属。被告特雷通公司是外商独资企业。1999年3月12日,特雷通公司与上海海联广告有限公司签定了一份广告合约,约好广告公司为特雷通公司在上海《新民体育报》上制造10×35厘米黑色通栏广告两次,广告内容是北欧风情家具,广告材料由特雷通公司供给,广告总价2.4万元,扣头50%,计价1.2万元,付款日期3月22日,注销日期3月22日和4月5日。合同签定后,特雷通公司的商业广告如约在1999年3月22日、3月25日、4月2日的《新民体育报》上刊发,其间一次属错刊。广告内容中,除了介绍特雷通公司的家具产品外,还有“99申花搬新家,那你呢?”,“甲A冠军”等词句。请求沙龙发现该广告后,即与特雷通公司交涉,要求特雷通公司当即中止危害、赔礼道歉并补偿经济损失。特雷通公司不同意,申花沙龙遂提申述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