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企业名称的变更要哪些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1 08:15
一个企业称号的灭失,一般有如下两种状况:一是企业因为各种原因,按企业章的规则停止企业的运营活动,请求刊出挂号;二是因为企业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情节严重,被其挂号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撤消营业执照。企业称号的改变挂号是企业改变挂号的一种。企业请求改变称号,应向其挂号主管机关提出企业称号改变请求,填写《企业请求改变挂号注册书》。
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企业请求改变称号的陈述(应阐明企业请求运用改变称号的理由);  
(二)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应加盖发照机关的鉴证章);  
(三)企业的规章;  
(四)企业称号挂号处理机关规则的其他文件、资料。  
依照有关规则,企业请求改变称号应当报经主管部门或批阅机关批阅的,还应提交有关赞同文件,而且企业的称号改变请求应当在主管机关或批阅机关赞同后的30日内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请求企业称号改变挂号的,应提交公司股东会的抉择,或按公司规章中规则的改变称号程序处理,并提交相应的文件。企业改变称号触及法令、行政法规规则有必要报经批阅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赞同文件,如称号中运用"集团"、"股份"、"进出口"字词的,应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赞同建立集团、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运营进出口事务的赞同文件。  
处理企业集团称号挂号或请求中心企业称号中运用"集团"字词时,除提交上述企业称号改变资料外,还应提交批阅机关赞同建立企业集团的赞同文件、组成企业集团的请求陈述、企业集团的规章及集团成员单位的名单。企业请求改变的称号,如超出了其挂号主管机关的称号挂号处理权限,应由其挂号主管机关按企业称号核准权限区分,报该改变称号的挂号主管机关核准,经核准后,方可处理称号的改变挂号注册。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