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5 10:57
在什么情况下对别人在人身自由进行犯罪行为会构成不合法拘禁罪?不合法拘禁罪的量刑规范是什么?下面听讼网小编就构成不合法拘禁罪立案规范和量刑规范问题做了详细的介绍,欢迎您的阅览!
一、构成不合法拘禁罪立案规范:
1、不合法拘禁继续时刻超越24小时的;
2、3次以上不合法拘禁别人,或许一次不合法拘禁3人以上的;
3、不合法拘禁别人,并施行绑缚、殴伤、凌辱等行为的;
4、不合法拘禁,致人伤残、逝世、精神失常的;
5、为讨取债款不合法扣押、拘禁别人,具有上述景象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不合法拘禁的。
上述第一种景象,不合法拘禁罪的根本构成时刻为24小时;在其他五种景象中,尽管没有详细的时刻规则,但并非阐明没有继续时刻的要求,只不过构成不合法拘禁罪的时刻能够较短罢了;至于要继续多长时刻,还未有全面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则。
二、不合法拘禁罪的量刑规范:
1、构成不合法拘禁罪的,能够依据下列不同景象在相应的起伏内确认量刑起点:
(1)未形成损伤结果的,能够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起伏内确认量刑起点。
(2)致一人重伤的,能够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起伏内确认量刑起点。
(3)致一人逝世的,能够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起伏内确认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能够依据不合法拘禁人数、次数、拘禁时刻、致人伤亡结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添加惩罚量,确认基准刑。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能够添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具有殴伤、凌辱情节的;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不合法扣押、拘禁别人的。
4、为讨取合法债款、争夺合法权益而不合法扣押、拘禁别人的,能够削减基准刑的30%以下。
一、构成不合法拘禁罪立案规范:
1、不合法拘禁继续时刻超越24小时的;
2、3次以上不合法拘禁别人,或许一次不合法拘禁3人以上的;
3、不合法拘禁别人,并施行绑缚、殴伤、凌辱等行为的;
4、不合法拘禁,致人伤残、逝世、精神失常的;
5、为讨取债款不合法扣押、拘禁别人,具有上述景象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不合法拘禁的。
上述第一种景象,不合法拘禁罪的根本构成时刻为24小时;在其他五种景象中,尽管没有详细的时刻规则,但并非阐明没有继续时刻的要求,只不过构成不合法拘禁罪的时刻能够较短罢了;至于要继续多长时刻,还未有全面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则。
二、不合法拘禁罪的量刑规范:
1、构成不合法拘禁罪的,能够依据下列不同景象在相应的起伏内确认量刑起点:
(1)未形成损伤结果的,能够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起伏内确认量刑起点。
(2)致一人重伤的,能够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起伏内确认量刑起点。
(3)致一人逝世的,能够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起伏内确认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能够依据不合法拘禁人数、次数、拘禁时刻、致人伤亡结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添加惩罚量,确认基准刑。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能够添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具有殴伤、凌辱情节的;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不合法扣押、拘禁别人的。
4、为讨取合法债款、争夺合法权益而不合法扣押、拘禁别人的,能够削减基准刑的3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