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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审计法条例规定 审计机关封存资产不超过7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6 08:30

国务院日前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施行法令》。这一法令有哪些值得重视的当地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施行法令》规则,审计人员处理审计事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请求逃避,被审计单位也有权请求审计人员逃避:
——与被审计单位担任人或许有关主管人员有夫妻联系、直系血亲联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许近姻亲联系的;
——与被审计单位或许审计事项有经济利益联系的;
——与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被审计单位担任人或许有关主管人员有其他利害联系,或许影响公平执行公务的。
审计人员的逃避,由审计机关担任人决议;审计机关担任人处理审计事项时的逃避,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许上一级审计机关担任人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施行法令》规则,审计机关按照审计法有关规则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的,应当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担任人签发的帮忙查询单位账户通知书;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的,应当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首要担任人签发的帮忙查询个人存款通知书。
有关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帮忙,并供给证明材料,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负有保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施行法令》规则,审计机关按照审计法有关规则封存被审计单位有关材料和违背国家规则获得的财物的,应当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担任人签发的封存通知书,并在依法搜集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或许采纳其他办法后免除封存。
封存的期限为7日以内;有特殊情况需求延伸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担任人同意,能够恰当延伸,但延伸的期限不得超越7日。
对封存的材料、财物,审计机关能够指定被审计单位担任保管,被审计单位不得损毁或许私行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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