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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3 16:48
一、建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
物业处理小区契合下列状况之一的,能够建立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已交付运用的建筑面积到达50%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运用的建筑面积到达30%以上缺乏50%,且运用超越一年的。
举行业主大会会议,建立业主大会,推举发生业主委员会 。
主张: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业主要求建立业主大会,应告诉区、县小区办,恳求他们派人辅导开发商及物业消沉应对,区县疆土房管局可指定业主代表组成业主委员会承认物业处理区域一个物业处理区域建立一个业主大会筹备组:
一、组成人员: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作业:
1)拟定小区处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2)承认业主的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
3)承认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5-9);
4)依据该物业处理区域的实际状况,拟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推举方法并确认业主委员会委员提名人;
5)承认业主大会会议举行的时刻、地址、方式和内容,做好会务准备作业;
6)承认业主大会会议议程;
7)推选发生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
举行业主大会,推举发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投票权承认:筹备组依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则安排投票推举发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并在区疆土房管局的合作下将推举成果,及业主大会决议在小区(大厦)内明显方位粘贴布告不少于5日。业主一户可投一票,该票代表的投票权以物业建筑面积核算,每一平方米为投票权的核算比例,缺乏一平方米按四舍五入处理。获小区投票总分过半的小区业主按得分凹凸摆放, 居前者中选。业主委员会由五名至十五名委员奇数组成。
小区办存案
业主委员会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下列材料送区疆土房管局:
1、业主大会建立状况;
2、业主大会决议(一)、(二)。
各区疆土房管局自收齐材料15日内处理存案手续,并向业主委员会宣布《收件回执》。
建立业主委员会应当提交的材料肆、需提交的材料:
1.由小区五名以上的业主作为主张人,并向区疆土房管局提交主张人亲笔签名的建立业主委员会的书面请求,请求需列明:小区房地产开发商名、物业处理公司的称号、小区的总建筑面积、入住运用率和入住时刻等内容。
2.主张人产权证明各一份(复印件);
3.业主委员会挂号请求表;
4.业主委员会选票;
5.业主代表选票;
6.业主授权委托书;
7.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报到表;
8.业主委员会规章;
9.业主条约;
10.其它相关材料。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责任:
业主大会实行下列责任:(1)拟定、修正处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推举、替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作业;(3)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4)决议专项修理资金运用、续筹计划,并监督施行;(5)拟定、修正物业处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设备的运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保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6)法令、法规或许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则的其他有关物业处理的责任。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实行下列责任:(1)招集业主大会会议,陈述物业处理的施行状况;(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定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运用人的定见和主张,监督和帮忙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物业服务合同;(4)监督业主条约的施行;(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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