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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公积金怎么转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5 10:48

离任后,员工公积金怎样提取呢?咱们保保险网提醒您,若您的公积金缴存期满。离任后可请求提取。不然离任后公积金不能提取,只能搬运、停缴或许封存。下文将为您介绍离任后公积金提取、搬运、停缴、封存的处理手续。离任后公积金怎样提取?一、提取条件自愿缴...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离任后公积金怎样搬运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离任后公积金怎样提取?
一、提取条件
自愿缴存者在实行完协议约好的缴存期限后,且无住宅公积金借款、无提取住宅公积金偿还住宅借款托付的。
二、提取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自己处理的供给身份证;
(2)托付处理的:
①受托人是托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供给托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能够证明托付人和受托人联系资料,托付人出具的托付书;
②受托人非托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供给托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托付书。
2、提取原因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自愿参与住宅公积金准则协议》;
3、其他证明资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资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分供给上述身份证明资料和提取原因证明资料。
自愿缴存者住宅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网点出具的《住宅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请求住宅公积金提取审阅单》。
三、提取流程
自愿缴存者供给要件资料——住宅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网点审阅——指定的建设银行住宅公积金事务网点处理。
除了提取,离任后,公积金可请求搬运、封存或停缴。
离任后公积金怎样搬运?
一、搬运条件
个人与原单位中止劳作联系后即被新单位选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作联系中止之日起30日内,将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搬运到新单位。
二、搬运所需资料
1、单个搬运和全体搬运需供给原单位出具一式二联的《住宅公积金搬运通知书》(第一联加盖原单位公章或住宅公积金事务专用章);
2、部分搬运需供给原单位出具一式二联的《住宅公积金搬运通知书》以及包含个人名字、住宅公积金账号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搬运清册(《搬运通知书》第一联和搬运清册均需加盖转出单位公章或住宅公积金事务专用章)。
三、搬运处理流程
单位供给要件资料——住宅公积金事务网点处理。
离任后公积金怎样封存?
一、封存请求条件
个人与单位中止劳作联系,没有从头作业的,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应当自劳作联系中止之日起30日内为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处理封存手续;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因兼并、分立而中止、刊出或单位吊销、闭幕、破产,个人没有从头作业的,单位或清算安排应当在单位中止或刊出前为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处理封存手续。
二、封存所需资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宅公积金事务专用章的《住宅公积金(弥补住宅公积金)封存清册》;
2、个人与原单位中止劳作联系的下列证明资料之一,证明资料内容应包含员工名字、身份证号码、选用时刻、离任时刻等要素:
(1)《员工退工通知单》复印件;
(2)《机关(集体)事业单位人员免除作业联系审批表》复印件;
(3)《机关(集体)事业单位人员免除作业联系证明》复印件;
(4)司法机关的法令文书(如法院判决书)的复印件;
(5)其他单位与个人中止劳作联系的书面资料。
3、若请求单位欠缴的,应承认单位和个人缴存状况,除应供给与上述状况对应的资料以外,单位还需供给员工劳作合同、劳作手册、薪酬基数证明、单位补缴清册等证明资料。
三、封存处理流程
单位供给要件资料——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网点处理。
离任后公积金怎样停缴?
一、停缴请求规模
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不契合封存条件,其作业变化至新单位,因原单位没有取得新单位账号而使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暂时停留在原单位不能搬运的,为保证及时、精确处理汇缴,原单位需求暂时中止缴存该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的。
二、停缴处理所需资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宅公积金事务专用章《住宅公积金账户(弥补住宅公积金)停缴请求表(A表待转出停缴)》;
2、若请求单位欠缴的,应承认单位和个人缴存状况,除应供给与上述状况对应的资料以外,单位还需供给员工劳作合同、劳作手册、薪酬基数证明、单位补缴清册等证明资料。
三、停缴处理流程
单位供给要件资料——住宅公积金事务网点处理。
需求留意的是,个人作业变化至新单位,账户在原单位没有搬运的,停缴期限不超越6个月。停缴期限到期后,原单位不得再次就此原因请求同一账户停缴。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契合封存条件的,单位应及时处理封存手续,不得以停缴替代封存。在停缴期限内,单位应根据个人实际状况及时处理账户封存、转出、缴存、销户手续。若超越停缴期限仍未处理相关手续的,账户主动康复正常缴存。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日子休戚相关的工作都离不开法令,所以咱们对一些往常的法令常识应该有所知道。法令的存在能够协助咱们更好的应对身边的一些工作,假如你还有一些其他的想了解的常识,欢迎来听讼网找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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