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订金及认购金这三者有何区别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5 07:08
房产交易过程中,在签定购房合同之前,卖家通常会要求买家先付出必定份额的房款以示诚心并以此避免其反悔。但是在现实情况中,定金、订金及认购金都有这一功用。那么,这三者有何差异呢?下面就和听讼网小编一同来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一、定金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实行,根据法律规则或许当事人两边的约好,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缔结时或许缔结后实行前,依照合同标的额的必定份额(不超越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代替物。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建立的条件是主合同现已建立收效。
二、订金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则。出现在房子认购书中的“订金”,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确保,在开发商假如违约是否双倍返还的问题上并不清晰。假如开发商违约,只需交还订金即可。
三、认购金
买方付出认购金即获得在约好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在约好的时间内,卖方不得将该房子售予别人,如买方决议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交还;但假如买方超越规则期限今后才决议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存房号期间丢失的补偿,不退给买方。
一、定金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实行,根据法律规则或许当事人两边的约好,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缔结时或许缔结后实行前,依照合同标的额的必定份额(不超越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代替物。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建立的条件是主合同现已建立收效。
二、订金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则。出现在房子认购书中的“订金”,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确保,在开发商假如违约是否双倍返还的问题上并不清晰。假如开发商违约,只需交还订金即可。
三、认购金
买方付出认购金即获得在约好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在约好的时间内,卖方不得将该房子售予别人,如买方决议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交还;但假如买方超越规则期限今后才决议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存房号期间丢失的补偿,不退给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