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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变更境外企业名称的批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1 14:02
发布部分: 商务部发布文号: 商合批〔2006〕994号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化公司关于改变4家开曼群岛离岸公司称号的请示》(中化规(2006)97号)悉。经研讨,现批复如下:一、赞同将你公司在开曼群岛建立的Sinochem Petroleum ApS称号改变为“Sinochem Petroleum Limited”,其他事项不变。二、赞同将Sinochem Petroleum ApS在开曼群岛再出资建立的Atlantis Holding Norway AS、Atlantis Technology Services (Tunisia)AS和Atlantis(Ras A1 khmaiah)AS等3家企业的称号改变为“Atlantis(UAQ)Limited”、“Atlantis(Tunisia)Limited”和“Atlantis(RAK)Limited”,其他事项不变。三、接此批文后,请你公司到我部(协作司)换领《中国企业境外出资同意证书》。凭同意证书于1年内处理有关手续。四、请你公司自收取同意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分处理有关登记手续。五、依据国家规则,境外企业中方股份不得以个人名义持有。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以个人名义持有的,必须按规则在国内外处理托付协议书公证手续。请你公司按此要求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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