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和安置的步骤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9 22:36征地补偿和安顿的过程
(1)处理征地补偿挂号。《土地办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则,征收土地计划在按照法定程序通过赞同后,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布告并安排施行;被征收土地的一切权人、运用权人应在布告规则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征地补偿挂号。
(2)确认征地补偿规范。按《土地办理法》的规则确认征地补偿规范。
(3)拟定并发布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并征求定见。征地补偿、安顿计划确认后,由当地人民政府布告,并听取被征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和农人的定见。对征地补偿规范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谐,和谐不成的由赞同征收土地的政府判决。
(4)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安排施行。征地补偿、安顿计划报市、县人民政府赞同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安排施行。
(5)征地补偿费用的运用。征收土地各项费用应自征地补偿、安顿计划赞同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付出,被征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应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出入状况向本团体经济安排的成员发布,承受监督。制止侵吞、移用被征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征地补偿费用中的各种费用依据状况付出给不同的安排或个人。土地补偿费用归被征收土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一切。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一切者一切。安顿补助费有必要专款用于安顿剩余劳力,不得挪作他用。安顿补助费依据需安顿人员的安顿途径付出给安顿单位,详细为:
①需安顿人员由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安顿的,安顿补助费付出给乡村团体经济安排,由其办理、运用;
②需安顿人员由企业安顿的,安顿补助费付出给安顿单位;
③不需要一致安顿的,实施钱银安顿。将安顿补助费发放给被安顿个人,让其自谋生路或征得被安顿人员赞同后用于付出被安顿人员的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