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工作(三)——询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1 13:34问询,是清算组在承受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移送破产企业时,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企业的留守人员了解有关破产企业状况的问话。
问询,不是指以开座谈会或许其他非正式的议论方法进行,有必要是按程序规则进行的正式说话,在问询之前,问询人应当拟定充沛的问询题纲,作好问询记载,完毕问询,应当将记载交与被问询人查阅,是否有误,对有误的当地应纠正,并由被问询人按指印予以承认,并在每页问询记载上签名。问询时,问询人员的情绪对被问询人有适当重要的影响,严厉的问询可能会增加被问询人的心思和思想负担,所以问询人的说话艺术,被问询人的活跃合作,是到达问询意图的要害。
清算组对留守人员的问询使用专门的问询笔录纸,以标明问询作业的严厉性。问询目标是: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
二、分担企业财务的企业领导人、财务主管、财务人员;
三、分担企业供销的企业领导人、供销主管、供销人员;
四、企业的产品、产业保管员及分担领导、主管人员;
五、企业的保卫人员、分担保卫作业的领导、主管人员。
清算组应依不同的问询目标拟定针对性的说话提纲,经过问询了解和把握企业内部深层次的问题、对立、查找危险,消除留守人员的思想顾虑,减轻其心思压力,使其能活跃合作清算组开展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