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提要哪些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1 04:26现在个人出资运营的企业越来越多,这种企业由个人承当危险,也由个人享有悉数运营收益。那么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挂号概要哪些手续?在法令上有什么规则呢?现在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处理条件
(一)出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出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出产运营场所和必要的出产运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二、请求资料
(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挂号
1、出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挂号请求书》;
2、出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居处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则提交的其他文件。法令、行政法规规则须报经有关部门批阅的事务的有关同意文件
(二)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挂号
1、出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挂号请求书》;
2、运营场所证明;
3、出资人派遣分支机构负责人的托付书;
4、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则提交的其他文件。法令、行政法规规则须报经有关部门批阅的事务的有关同意文件
三、处理程序
(一)检查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挂号请求后,对请求资料是否完全、是否契合法定方法进行检查。
请求资料完满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企业挂号法令、行政法规和规章发布的要求请求人提交的悉数资料。
请求资料契合法定方法是指请求资料契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契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局契合标准。
(二)受理
经对请求人提交的挂号请求检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下列状况别离作出是否受理的决议:
1、请求文件、资料完全,契合法定方法的,或许请求人依照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要求提交悉数补正请求文件、资料的,决议予以受理。
2、请求文件、资料完全,契合法定方法,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为请求文件、资料需求核实的,决议予以受理,一起书面奉告请求人需求核实的事项、理由以及时刻。
3、请求文件、资料存在能够当场更正的过错的,答应请求人当场予以更正,由请求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许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承认请求文件、资料完全,契合法定方法的,决议予以受理。
4、请求文件、资料不完全或许不契合法定方法的,当场或许在5日内一次奉告请求人需求补正的悉数内容;当场奉告时,将请求文件、资料退回请求人;归于5日内奉告的,收取请求文件、资料并出具收到请求文件、资料的凭证,逾期未奉告的,自收到请求文件、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不归于企业挂号领域或许不归于安乡工商行政管理局挂号统辖规模的,即时决议不予受理,并奉告请求人向有关行政机关请求。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经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法提出请求的,自收到请求文件、资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议。
(三)决议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决议受理的挂号请求,别离状况在规则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挂号的决议:
1、对请求人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的请求予以受理,当场作出准予挂号的决议。
2、对请求人经过信函方法提交的请求予以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挂号的决议。
3、经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法提交请求的,请求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与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内容共同并契合法定方法的请求文件、资料原件;请求人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请求文件、资料原件的,当场作出准予挂号的决议;请求人经过信函方法提交请求文件、资料原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挂号的决议。
4、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自宣布《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请求文件、资料原件,或许请求文件、资料原件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受理的请求文件、资料不共同的,作出不予挂号的决议。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需求对请求文件、资料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挂号的决议。
除当场作出准予挂号决议的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决议予以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决议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准予公司设立挂号的,出具《准予设立挂号通知书》,奉告请求人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收取营业执照;作出不予挂号决议的,出具《挂号驳回通知书》,注明不予挂号的理由,并奉告请求人享有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
四、处理期限
请求人或许其托付的代理人到安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大厅提交请求予以受理的,当场作出准予挂号的决议;需求对请求文件、资料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挂号的决议。经过邮递的方法提交请求予以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挂号的决议。自准予挂号决议之日起10日内颁布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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