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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征收的原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6 00:59

税款征收是国家税收征收机关依照税收法令、法规规则将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征缴入库的一系列税收办理活动的总称。它是税收征收办理作业的中心环节,是悉数税收征管作业的意图和归宿,在整个税收作业中占有着极其重要的位置。下面,听讼小编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税款征收的准则
(一)税务机关是纳税的仅有行政主体
依据《征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则:“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令、行政法规托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二)税务机关只能依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征收税款
税务机关代表国家向纳税人征收税款,不能恣意征收,只能依法征收。
(三)税务机关不得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早征收或许推迟征收税款或许分摊税款。
税务机关是履行税法的专职组织,既不得在税法收效之前先行向纳税人征收税款,也不得在税法没有失效时,中止征收税款,更不得擅立规矩,新开征一种税。
(四)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有必要恪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的准则
(五)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或扣押、查封产品、货品或其他产业时,有必要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据或开付扣押、查封的收据或清单
《征管法》第三十四条规则:“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有必要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据。”
(六)税款、滞纳金、罚款一致由税务机关上缴国库
《征管法》第五十三条规则:“国家税务局和当地税务局应当依照国家规则的税收征收办理规模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将征收的税款缴入国库。”这也是税款征收的一个基本准则。
(七)税款优先的准则
《征管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则:
第四十五条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务,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作在纳税人以其产业设定典当、质押或许纳税人的产业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典当权、质权、留置权履行。
纳税人欠缴税款,一起又被行政机关决议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务。
2.纳税人发作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典当权、质权和留置权的履行。
3.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纳税人欠缴税款,一起又被行政机关决议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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