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能不能要求增加抚养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8 01:50
离婚后子女能否要求添加抚育费呢?两边离婚后,物价上涨,原抚育费规范已无法保证未成年人根本日子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子女能够要求添加抚育费吗?法律规则,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保持当地实践日子水平的,子女能够要求添加抚育费。接下来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相关常识。
一、离婚后子女能否要求添加抚育费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则,离婚后,一方抚育的子女,另一方应担负必要的日子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担负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两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关于子女日子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定,不阻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判定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则,子女要求添加抚育费有下列景象之一,父或母有给付才能的,应予支撑。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保持当地实践日子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践需要已超越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添加的。
因而,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保持当地实践日子水平的,子女能够要求添加抚育费。
在婚姻家庭类案子中,人民法院在对未成年子女的抚育费进行判定、调停时,抚育费规范一般是根据其时当地的社会均匀日子水平而确认。但随着经济的开展,日子水平的进步及物价上涨等要素,法院原先所判定、调停的抚育费的根底现已不存在或发作很大改动,再根据其时的条件和规范付出抚育费,现已不能满意未成年人根本的日子要求,不能保证未成年子女正常的日子和学习。因而,在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保持子女日子所需的情况下,子女要求添加抚育费,父或母有给付才能的,应予支撑。
二、子女抚育费的给付规范
不直接抚育一方的给付规范,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担负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一般不超越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依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均匀收入,参照上述份额确认。当然,假如有特殊情况,给付的份额能够恰当调整。假如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许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资产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则,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践需要、爸爸妈妈两边的担负才能和当地的实践日子水平确认。
1、有固定收入的,依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份额判定。担负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份额能够恰当进步,但一般不得超越月总收入的50%。
2、关于高收入的,依照上述份额核算高于上述起伏的,可打破上述起伏。
3、关于低收入的,依照上述份额核算低于上述的起伏的,如有较多其他产业的,可不按上述份额而按上述起伏判定,以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产业不多或无产业的,结合抚育人的抚育才能,可不按上述份额而低于上述起伏判定,以保证子女的最低日子水平。
4、关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资产折抵子女抚育费。如具有劳动才能的,原则上应付出子女抚育费,因抚育子女是爸爸妈妈的责任,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革除其责任。
以上便是关于子女抚育费添加的法律常识,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假如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扎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托付律师的主意,咱们听讼网有许多律师能够给你供给服务,而且咱们听讼还支撑线上指定区域挑选律师,而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一、离婚后子女能否要求添加抚育费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则,离婚后,一方抚育的子女,另一方应担负必要的日子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担负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两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关于子女日子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定,不阻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判定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则,子女要求添加抚育费有下列景象之一,父或母有给付才能的,应予支撑。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保持当地实践日子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践需要已超越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添加的。
因而,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保持当地实践日子水平的,子女能够要求添加抚育费。
在婚姻家庭类案子中,人民法院在对未成年子女的抚育费进行判定、调停时,抚育费规范一般是根据其时当地的社会均匀日子水平而确认。但随着经济的开展,日子水平的进步及物价上涨等要素,法院原先所判定、调停的抚育费的根底现已不存在或发作很大改动,再根据其时的条件和规范付出抚育费,现已不能满意未成年人根本的日子要求,不能保证未成年子女正常的日子和学习。因而,在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保持子女日子所需的情况下,子女要求添加抚育费,父或母有给付才能的,应予支撑。
二、子女抚育费的给付规范
不直接抚育一方的给付规范,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担负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一般不超越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依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均匀收入,参照上述份额确认。当然,假如有特殊情况,给付的份额能够恰当调整。假如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许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资产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则,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践需要、爸爸妈妈两边的担负才能和当地的实践日子水平确认。
1、有固定收入的,依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份额判定。担负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份额能够恰当进步,但一般不得超越月总收入的50%。
2、关于高收入的,依照上述份额核算高于上述起伏的,可打破上述起伏。
3、关于低收入的,依照上述份额核算低于上述的起伏的,如有较多其他产业的,可不按上述份额而按上述起伏判定,以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产业不多或无产业的,结合抚育人的抚育才能,可不按上述份额而低于上述起伏判定,以保证子女的最低日子水平。
4、关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资产折抵子女抚育费。如具有劳动才能的,原则上应付出子女抚育费,因抚育子女是爸爸妈妈的责任,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革除其责任。
以上便是关于子女抚育费添加的法律常识,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假如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扎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托付律师的主意,咱们听讼网有许多律师能够给你供给服务,而且咱们听讼还支撑线上指定区域挑选律师,而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