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户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1 00:05尽管现在的房价比较贵,可是仍是有许多人乐意按揭买房,在买房之后还需要交许多税费,那么买房子还需要交乡镇土地运用税吗?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你具体回答。
购房户要交乡镇土地运用税吗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土地运用税暂行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发布)
第二条规则:“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运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乡镇土地运用税(以下简称土地运用税)的交税人,应当按照本法令的规则交纳土地运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工作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戎行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含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运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戎行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工作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大街、广场、美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出产用地;
(六)经同意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抛弃土地,从运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运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则免税的动力、交通、水利设备用地和其他用地。
二、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运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说和暂行规则》的告诉》((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规则:“关于交税人的确认,土地运用税由具有土地运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交纳。具有土地运用权的交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运用人交税;土地运用权未确认或权属胶葛未处理的,由实际运用人交税;土地运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别离交税。”
北京市当地税务局: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正<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土地运用税暂行法令方法>的决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第二条规则:“在本市城区、近郊区行政区域内,远郊区的区、县政府所在地(县城)和建制镇、工矿区运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乡镇土地运用税(以下简称土地运用税)的交税人,应当按照《法令》和本方法交纳土地运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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