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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从何时开始实施?原先已投保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5 04:54
《机动车交通
事故责任
强制稳妥法令》第四十六条规则,本法令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第四十五条规则,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法令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
事故
责任强制稳妥。本法令实施前现已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稳妥的,稳妥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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