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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退职的退职待遇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1 10:50
一、对契合国家规则退休条件的作业人员,自己坚持不退的怎么处理?
国发[1978]104号文件中机关、事业单位作业人员退休作业几个具体问题的暂行规则中规则,凡契合国家规则退休条件的作业人员除个别确因作业需求,经县以上安排、人事部分同意持续作业外,都要准时处理退休手续。自己坚持不退的,从所在单位告诉的下一个月起,不再核算作业年限,薪酬改发退休费。
二、干部、工人是否损失作业能力的判定作业应由什么部分判定?
依据新人发[2001]39号文件规则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工人是否损失作业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判定作业,由县以上人事部分判定组织会同卫生部分在指定的医疗组织经体检后研讨确认。
三、不具备退休条件,又不彻底损失作业能力的人员,自己坚持要求退职的,怎么处理?
新政人[1980]047号文《国务院关于安顿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方法》中规则。对身体健康或虽有疾病但没有彻底损失作业能力,不具备退休条件,自己坚持要求退职的,不能处理退职手续,经主管部分同意后可处理离任手续,发给离任证明书。
经同意处理离任手续的(同意出国长住的在外),可酌情发给必需的回家路费,不再发任何补助费。
四、犯过错曾被劳动教养的,作业年限怎么核算?
新政人[1980]047号文《国务院关于安顿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方法》若干具体问题的弥补告诉中规则,犯过错曾被劳动教养的,劳动教养期间不能核算作业年限。劳动教养后仍回原单位作业的,其劳动教养前后能够兼并核算作业年限,可是开除公职去劳动教养的,应从从头参与革命作业之日起核算作业年限。
五、退休、退职人员因违犯法纪被判刑时,退休、退职待遇怎么履行?
依据人函[2001]27号文件对《关于对离退休的国家公务员所犯过错怎么追究其政纪职责的函》的复函中规则:
(一)关于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因违纪被查办的行政处理及待遇问题
1、对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违纪,退休后被查办且需求给予行政处置的,应依照《国家公务员法》规则的处置品种和规范,给予行政处置。但考虑到他们已退出公务员部队,不是在职国家公务员,因而,可不作处置决议,而依照其所犯过错应遭到行政处置的品种,按以下方法作出行政处理决议。
(1)应给予记过、记大过行政处置的,按每两年一次添加退休费的规范下降其根本退休金。
(2)应给予降级处置的,以退休时的级别为根底,下降一个级别后,从头确认其根本退休金。对处置前现已发放的根本退休金不再退回。
(3)应给予免职处置的,以退休时所担任的职务为根底吊销一职以上职务,依照规则从头确认相应的职级待遇后,从头确认其根本退休金。并按所受处置下降其相应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对处置前现已发放的根本退休金不再退回。
(4)关于因违纪应给予开除处置的,一般不再给予开除处置,改为免职处置,应以退休时的职务为根底,给予吊销三职以上职务的免职处置,其间关于担任副主任科员以下职务的公务员,给予吊销二职以下职务的处置,撤到最低职务,即办事员职务,依照规则从头确认相应的职级待遇后,从头确认其根本退休金。并按所遭到处置下降其相应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对处置前现已发放的根本退休金不再退回。
2、关于国家公务员退休后,犯有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泄密、贪婪、受铕等严重问题,但尚不行给予行政、刑事处置的,依照其过错程度应遭到行政处置的品种,给予行政处理。
(1)关于其过错程度抵达在职公务员受记过、记大过行政处置的,按每两年一次添加退休费的规范下降其根本退休金。
(2)关于其过错程度抵达在职公务员受降级以上处置的,均按每两年一次添加退休费的规范下降其根本退休金,再以下降后的根本退休金为基数,按不同份额减发根本退休金。
关于其过错程度抵达在职公务员受降级处置的,减发其根本退休金的5%。
关于其过错程度抵达在职公务员受免职行政处置的,减发其根本退休金的10%,并按所遭到处置下降其相应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关于其过错程度抵达在职公务员受开除处置的 ,减发其根本退休金的15%,并按下降三职以上职务,下降其相应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二)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因违法被查办的行政处理及待遇问题
(1)关于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收留教育、强制戒毒、拘押、控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停发根本退休金,其受行政、刑事处置期间的生活费依照《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作业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置薪酬处理意见的复函》(人函[1999]177号)处理。
(2)退休的公务员在职期间或退休后触犯刑律,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的,自判处之日的下月起撤销其退休费和其他退休待遇。
九、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作业人员被判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缓刑期间抵达退休年纪的,能否处理离退休手续?
缓刑期间抵达离退休年纪的,依照《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作业人员被判处控制、拘役及判处惩罚宣告缓刑后的作业和薪酬问题的告诉》(人核发[1998]2号)文中“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不能处理离退休手续”的规则,不处理离退休手续,持续按缓刑期间的规范发放生活费。
十、干部、工人退休、退职后,其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应从何时发放?
干部、工人处理了退休、退职手续后,当月薪酬照发,从下月起改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
十一、在新疆作业的作业年限应怎么核算?
劳险字[80]309号文件规则(1)曩昔曾在新疆作业,后调到关内其他兄弟省、市、自治区作业,再又调回新疆作业的,其在新疆作业的前后作业的时刻能够兼并核算;
(2)曾在新疆部队执役的革命军人,后复员、转业到新疆当地企、事业单位作业,其在部队执役的时刻与到当地作业的时刻,能够兼并核算。
(3)曾在西藏自治区作业或由新疆调往西藏自治区作业,今后又调回新疆作业的,其在西藏作业的时刻可与在新疆作业的时刻兼并核算。
十二、怎么确认干部、工人加发退休补助费的作业年限?高原区域的作业年限怎么核算?
(1)新劳人字[1986]9号文件规则干部、工人加发退休补助费的作业年限,是指悉数参与革命作业的实践时刻,不管契合那一个杠杠的年限,都必须要有在新疆实践作业十年以上的时刻,作业年限均按周年核算。
(2)劳险字[80]309号文件规则,按周年核算作业年限今后,所余尾数,超越半年的可按一年核算,缺乏半年的不予核算。
(3)新政人[1980]047号文件、劳险字[80]309号文件规则,为照料长时刻坚持在塔什库尔干、和田等二十三个县作业的干部、工人,在他们处理退休时,只需在上述区域实践作业满十年以上,其病休超越六个月的时刻,能够不从作业年限中扣除。对上述区域实践作业不满十年以及在新疆其它区域作业的作业人员退休时,病休超越六个月的,仍按曩昔规则,从第七个月起,不核算为作业年限。
十三、退休费份额是怎么履行的?
(一)建国前参与作业的老工人的退休费:
建国前参与作业的老工人、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退休费履行的是劳人险[1983]3号《关于建国前参与作业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告诉》中的规则,即按原薪酬100%发给退休费。建国前参与作业的老工人、1993年10月1日后退休的,履行新政发[1994]48号文件的规则,即机关的按自己原根本薪酬全额计发;事业单位的按自己技能等级薪酬(等级薪酬)和补贴的全额计发。
(二)建国后参与作业的退休费:
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干部和工人退休费的规范
1、履行的是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则:
(1)作业年限或接连工龄满20年的按自己规范薪酬的75%发给,
(2)作业年限或接连工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自己规范薪酬的70%发给,
(3)作业年限或接连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自己规范薪酬的60%发给。
2、新政发[1986]61号“印发(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作业人员退休作业几个具体问题的暂行规则)的告诉》规则,凡在新疆作业满十年以上的,依据参与作业年限长短发给退休补助费,即:
(1)作业年限30年以上的加发原规范薪酬的25%,
(2)作业年限25年以上不满30年的加发原规范薪酬的20%,
(3)作业年限20年以上不满25年的加法原规范薪酬的15%,
(4)作业年限15年以上不满20年的加发原规范薪酬的10%。
3、为了鼓舞广阔知识分子在新疆作业和安稳新疆的人才部队,新党发[1983]71号《关于改进知识分子趵作业、学习和生活条件的暂行规则》,对在新疆作业的知识分子离退休后的退休金专门进行了优待规则,即在新疆作业累计满20年以上的知识分子,离退休后退休金规范进步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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