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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触碰码头设施的侵权责任和损害数额确认的新思路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2 16:00
船只触碰码头设备的侵权职责和危害数额承认的新思路原告(反诉被告)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上海船厂船只触碰码头设备危害补偿胶葛案〖概要〗本案是一同严重的船只触碰码头设备危害补偿胶葛,触及触碰职责和丢失确认等杂乱的现实问题和法令问题。船只触碰案子适用差错归责准则,且首要应当推定侵权的船方有差错,船方不能举证其并无差错即应承当危害补偿职责。船只触碰常常形成较大的丢失,危害类型比较杂乱,因而,能够归纳运用各种办法确认危害补偿的规模和详细数额。〖案情〗原告(反诉被告):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被告(反诉原告):上海船厂1999年10月9日,被告(反诉原告)上海船厂缔造及一切的“爱丽丝。奥登道夫”轮(M.V. ALICE OLDENDORFF,以下简称“爱”轮)出海试航完毕,归航驶往上海港黄浦江码头。0905时,“爱”轮平101号灯浮,航速为微速行进。在驶近吴淞崇明船码头时,“爱”轮为躲避小舟,泊车约2分钟,船只失掉舵效,船首倾向浦东面,形成了极大的风压角和流压角,使船位压向浦西面。当“爱”轮驶经张华浜泊位时,离码头已缺乏100米。当“爱”轮驶至东海船厂码头时,离该码头约60米,向岸边越压越拢。约在东海船厂与军工路码头之间处,“爱”轮即泊车淌航,用舵左右操作,让过军工路码头停靠的第一条、第二条船,与第三条船“英城”轮左舷克令吊发作触碰,随即触碰了该轮左舷另一克令吊。因为水流效果,“爱”轮持续前冲,与原告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反诉被告,以下简称“上集码头公司”)一切的军工路码头J103桥吊发作触碰,形成该桥吊坍毁。事发其时该桥吊正在作业,吊臂实践外伸长度为38.5米。触碰中,“爱”轮本身部分受损,后“爱”轮又与停靠在军工路码头的“长英”轮、“郁金香”轮、“华航三号”轮、“上电油1208”轮、“苏悦”轮和“福运”轮等接连发作擦碰,J103桥吊的坍毁还砸坏了“华航三号”轮上的集装箱。为此,原告提出丢失金额为人民币66,523,175.00元及利息的诉讼恳求,被告则提出了丢失金额为人民币5,420,512.96元的反诉恳求。〖裁判〗上海海事法院一审以为,“爱”轮在黄浦江航行时,应与在码头靠泊的船只及设备坚持必定的安全间隔,其未能防止触碰及磕碰系属操作不妥所形成的。上海船厂对“爱”轮触碰码头设备负有悉数职责,应向原告补偿悉数经济丢失。据此判定被告上海船厂补偿原告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处理受损桥吊残骸费用、码头探摸工程费和修正设计费、修正费用、桥吊司机的人身损伤费用、集装箱损坏费用、海事签证费、桥吊丢失费、营运丢失等及上述费用和丢失的利息丢失。一同,对反诉原告上海船厂就本次触碰事端中己方所受各项经济丢失要求取得补偿的反诉恳求不予支撑。原、被告均不服一审判定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03年8月22日作出二审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分析〗船只触碰是指船只与设备或障碍物发作触摸并形成危害的海上侵权行为。本案是上海海事法院近年来审理的一同大要案,也是“爱丽丝。奥登道夫”轮因磕碰和触碰所发作的一系列胶葛中的一件。“爱”轮完毕出海试航的归航途中,与码头设备和其他船只发作一系列触碰和磕碰事端,形成产业和人员等严重丢失,也因而带来十分杂乱的现实问题和法令问题。1、船只触碰侵权行为适用差错归责准则尽管船只触碰案子是典型的海事案子之一,但我国《海商法》仅有关于船只磕碰案子的规矩,对与船只触碰码头设备或其他物体胶葛有关的法令问题未作规矩。船只触碰在许多方面与船只磕碰相似,并适用船只磕碰的某些根本规矩,但二者又归于不同的案子胶葛,司法实践都将船只触碰作为一种独立的船只侵权行为。其特殊性在于,船只是活动性的,而其触碰的目标为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通航水域、港口区域人为设置的固定或可移动的构造物(如本案中的J103桥吊),这些设备或物体一般为无动力的且处于停止或非活动状况,至少其移动遭到较大约束。因而,在法令适用上,船只触碰案子适用民法普通法关于侵权行为的一般规矩,一同,在与船只磕碰相似的问题上能够参照适用关于船只磕碰方面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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