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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不满意旅行社如何维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3 22:49
                                                 
1.在旅途中若遇旅行胶葛,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交流,不能处理时,再与组团社联络,要求妥善处理。 要及时向他们反映自己的定见和主张,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议。若旅行社拒不承受定见,应留意搜集依据,待行程完毕后再向旅行社交涉或向有关部门
1.在旅途中若遇旅行胶葛,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交流,不能处理时,再与组团社联络,要求妥善处理。要及时向他们反映自己的定见和主张,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议。若旅行社拒不承受定见,应留意搜集依据,待行程完毕后再向旅行社交涉或向有关部门投诉或经过法令途径处理。假如客观条件答应,也能够当场向旅行社交涉要求采纳补救措施,承受旅行社的合理补救措施,并持续完结旅程。对发作的重大和急难的跨省市旅行胶葛案件,外出的游客能够拨打当地旅行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恳求工作人员予以和谐,也能够拨打组团社所在地旅行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要求和谐处理。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客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则,当旅行者以为其合法权益遭到损害时,有五种维权方法可供挑选:一是与旅行经营者洽谈宽和,二是恳求顾客协会调停,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述,四是依据与经营者达到的裁定协议提请裁定组织裁定,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回程后,如游客以为旅行社的服务存在质量问题,能够依据权益受损害的程度、实践具有的现实依据、对时效以及补偿金额的期望值凹凸和旅行社对事情的处理结果,从上述五种方法中作出详细挑选。如需向市旅行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人应当及时提交补偿恳求书和相关依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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