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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身份信息与他人结婚,另一方能否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7 15:25
众所周知爱情是订立婚姻的根底。一般在共处很短的时分就决议成婚的其婚姻根底都比较单薄,婚后共同生活之后会发现许多要长期在一起才会发现的缺陷这时分大部分人会就此分隔乃至离婚,而关于一些更为特别的状况比方对方在成婚挂号时供给的证件资料是假造的,那么这种状况下另一方能够要求离婚吗?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假造身份信息与别人成婚,另一方能否恳求免除婚姻关系
假造身份信息与别人挂号成婚后,供给实在身份信息一方恳求免除婚姻关系时,法院应准予其离婚。根据《婚姻挂号法令》第九条之规定,能够吊销婚姻挂号的仅限于一方受钳制成婚,婚姻挂号程序瑕疵并不在可吊销挂号的规模之列。本案中原告孙某某在知晓被告田某某处理成婚挂号时是供给的虚伪身份信息后,向人民法院申述离婚,人民法院应当将其作为离婚胶葛立案受理;被告田某某在工作暴露后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经法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后仍未到庭参与诉讼,因缺少调停根底,秀山法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判定免除原被告间的婚姻关系。
婚姻关系的免除条件
1、当事人自愿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准则。根据该法令准则,婚姻关系是根据当事人自愿树立的。可是,在免除婚姻关系的问题上,不少人对婚姻自由的了解,是缺少全面知道的。从法令的视点看待当事人根据婚姻自由免除婚姻关系,是不需求任何理由的。也就是说,当事人根据婚姻自由免除夫妻关系,只需婚姻两边当事人自愿,即能够无需任何其他理由而免除婚姻关系的。
2、夫妻爱情决裂且调停和洽无效
夫妻爱情决裂,且经人民法院调停和洽无效,人民法院应允许当事人离婚。这是在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状况下,一方当事人经过法令手段免除夫妻关系的法定条件。因而,在当事人不能就免除婚姻关系问题获得一致意见的状况下,国家和法令对公民婚姻关系的存亡进行干涉,就是以“夫妻爱情是否决裂且调停和洽是否无效”为首要规范来决议干涉成果的。由此可见“夫妻爱情是否决裂,且调停和洽是否无效”是当事人在不能就离婚问题获得一致意见的状况下,法院判别是否应当依法免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法定规范。
3、其他条件
其他一些原因也或许导致当事人婚姻关系免除。如:婚姻无效、婚姻可吊销。
在现实生活案子实践傍边,男女两边假如想要免除婚姻关系,很有或许会危害对方的利益,加之假如还有产业切割白叟与孩子的奉养抚育简单产生胶葛。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在处理上需求严厉遵循法令规定,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托付律师处理,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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