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属于医学上认为不适合结婚的疾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8 01:49
我国《婚姻法》规则:“患麻疯病未经治好或其他医学上以为不该该成婚的疾病的人制止成婚。”其他医学上以为不该该成婚的疾病,婚姻法并未一一列举。一般主要是指,花柳病、精神病、有生理缺点而不能性交、先天性发呆以及其它已被证明不该成婚的流行症或遗传性疾病。麻疯病和花柳病归于恶性流行症。不只感染并且遗传,并非不行治好。法令仅限于制止未治好者成婚。精神病患者由于没有正常的知道才能,也没有控制自己行为的才能、不能实行婚后应尽的责任,在未治好前也是不能成婚的。精神病的品种许多,一般都不能成婚,但对某些轻度的、空隙性精神失常者,只需对方彻底了解病况并两边自愿,应答应成婚。由于生理缺点而不能性交,未经治好也不该成婚。若两边均有生理缺点,仍要求成婚,彼此能够依托,那么可作为破例准予成婚。此外,先天性发呆及患其它已被证明不宜成婚的流行症或遗传性疾病,原则上禁绝成婚,后者在未治好前禁绝成婚。因而,男女两边在爱情过程中,关于两边的身体状况,应进行必要的了解。医疗机构在进行婚检时也要严格把关,不能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