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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关系中阴阳合同衍生形式的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0 19:24
案情简介:
在事务生意联系中,由于互不信赖,常常会发作生意两边要求对方互签己方合同的状况,即同一票货品签定两个版别合同,那么实践中该怎么处理这种状况呢?
律师定见:
事务是如此的变化无常,上述状况归于阴阳合同的衍生方式,常常是实力适当的生意两边之间相互退让的成果。可是,依据合同独立性的准则,上述状况极简单被认定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则作为卖方,负有交给两票货品的责任;相同,作为买方,负有付出两笔货款的责任。因而,在实践中,对同一票货品要求互签合同的应当留意以下几点:
1.尽量不要对同一票货品签定两份不同的版别,而是争夺在一份合同上进行洽谈修订,达到两边都能承受的条款。呈现胶葛时,两边都能凭同一份合同建议权力或保护利益。
2.假如非要签定两个版别的,则在其间一份版别合同上补白:本合同仅供卖方/买方存案运用,详细权力责任以编号为XXX合同为准。该补白的意图是清晰两份合同之间的关联性,破除独立性。
3.假如签约一方不肯意在合同版别上补白上述关联性条款的,则签约另一方应在邮件正本或传真等记载上表述两个合同关联性的原因和成果,保存好记载,以便于在呈现胶葛时能有依据将来龙去脉表述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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