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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开始时间还没到这样合同有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8 19:21
签了劳作合同上面会有时刻,在合同签定的当天并不是合同正式开端的时刻,合同要过一段时刻才会开端正式的施行,但合同现已签定了,那么,签了劳作合同可是合同开端时刻还没到这样合同有用吗?听讼网小编给你供给一些定见。
签了劳作合同可是合同开端时刻还没到这样合同有用吗?
有用。劳作合同签定时刻与劳作者实践入职时刻不一致的,两边劳作联系树立时刻以劳作者实践入职时刻为准,劳作合同有用。
《劳作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作者树立劳作联系。用人单位应当树立员工名册备检。
第十条 树立劳作联系,应当缔结书面劳作合同。
已树立劳作联系,未一起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在用工前缔结劳作合同的,劳作联系自用工之日起树立。
劳作合同法第七条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作者树立劳作联系。
第十条规则:已树立劳作联系,未一起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在用工前缔结劳作合同的,劳作联系自用工之日起树立。
第十七条 劳作合同应当具有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称号、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
(二)劳作者的名字、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许其他有用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作合同期限;
(四)作业内容和作业地址;
(五)作业时刻和歇息度假;
(六)劳作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作保护、劳作条件和工作损害防护;
(九)法令、法规规则应当归入劳作合同的其他事项。
从上面的规则能够看出,劳作联系的确认是以用工之日就开端了,和劳作合同上面的签定日期无关;且签定日期并不是法令规则的必备条款,所以,这份合同有用。
签了劳作合同之前要了解相应的法令知识,这时能够来听讼网找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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